2008年,深圳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和谐劳动关系的法规,这部法规旨在促进劳动关系共生双赢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条例》遵循宪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借鉴发达国家及香港、新加坡等世界先进城市劳动关系发展规律和立法经验,从深圳实际情况出发,设计了一系列创新性条款,具有重要的探索和创新的作用。
劳动,生产关系,研究报告,深圳市,2009
莫建祥: 莫建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