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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与管理方式——基于浙江实践经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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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到世纪之交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从传统的文化发展模式中剥离出来,再从“公益性文化事业”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浙江省不仅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和政策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而且在实践上也取得了迅猛的推进。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浙江公共文化建设落后于全国的现象已经从根本上得以改观。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省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和提供方式上的创新、建设理念上的重大转变,尤其是浙江省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上合作伙伴关系方面的尝试。正如浙江省委宣传部在2008年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中所说,在过去五年中,浙江全省不仅显著地加大了对文化的投入,而且“各级政府在保障公共文化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和经费的基础上,逐步改变过去‘养人头’的拨款方式,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拨款、拨款跟活动项目走等方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同时,也“建立公共文化机构评估体系和绩效考评机制,制定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活动室等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并与政府财政拨款和奖励紧密结合,促使公益性文化单位更好地为满足城乡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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