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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企业研究——《近代中国国有企业的制度演进及其治理模式——以20世纪30~40年代为中心》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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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问题是近代中国经济史和企业制度史研究的重要领域。该成果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历史学和经济学的双重视角出发,对以20世纪30~40年代为中心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有企业的制度变迁和历史演进作了较为详尽、系统的研究。这项成果除导论以及余论外,主要由相互具有逻辑递进关系的三大部分构成。

导论部分在简要回顾了前人的研究成果之后,主要对研究对象进行了必要的界定。“国有资本”被界定为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机构等,以政府公款投入所形成的全部投资;国有企业亦从广义的角度区分为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照特种股份有限公司等特别法规组织的国有参股企业。但在具体的论述中,为了行文的方便,同时也为了有利于对所有国有资本的论述,则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参股企业的不同角度分别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即第一章,南京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的演变。由三方面的内容组成:一是抗战之前南京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形成的渊源和背景,以及党国体系下国有经济政策的形成路径和基本内容,从中可以看出,国有经济政策从其形成之日起,关于国营、民营的划分问题就成为其最主要的核心内容;二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的演进,其内容不仅包括战前延续的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的政策划分,而且还有以前甚少为学者论及的国有企业的经营预算政策和省营经济政策;三是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的国有经济政策,基本内容除了较之于战时争论更炽的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的政策划分之外,还有甚具战后国有经济政策特色的敌伪产业接收政策以及国有股份的减持政策。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到第四章,主要是分阶段论述和分析了抗战之前、抗战期间以及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的演进。从中可以看出,战前的国有资本以及国有企业除了在金融系统的国家行局,以及电信、邮政、铁路、军工等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之外,在一般的竞争性民用工矿业及商业贸易中,其数量、规模都还十分有限;但当临近抗战全面爆发的1936年时,鉴于战争局势的日益迫近,国民政府已经开始积极筹划以重化工业、军事工业为中心的国有企业建设。抗战时期国有企业的演进,一个最主要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全方位扩张”,这种全方位扩张表现在行业上,就是除了重化工业、军事工业之外,凡是对战时经济有关联和重要性的民生工业中,都可以看到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经营;表现在投资主体上,不仅有诸如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工矿调整处、金矿局这样重要的中央政府投资,也有为数甚多的以后方各省区省政府为主体的省营企业公司,以及省营企业、县市营企业的兴起;表现在企业的组织形式上,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固然占有一定比重,但是更多的却是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大量出现,它们不仅放大了国有资本的效用和效应,而且对于整合战时条件下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国有企业的演进可谓是进入了最后的膨胀阶段,最重要的表现是,以接收大量敌伪产业为前提,国民政府建立起了一个从重化工业、基础工业直至轻纺工业极为庞大的国有企业体系,并且在公司组织形式下,组建起了为数众多的国有大公司和大公司系统,将国民政府的国有企业推到了最后的巅峰状态;国民政府在建立战后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系统的同时,很大程度上背弃了自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以来,国有经济政策中一贯的国营、民营的政策划分,使得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与民营资本、民营企业的矛盾处于一种空前激烈的对峙状态;最后,在日益严重的财政货币形势下,国民政府选择了国有企业的国有股份减持,实际上意味着整个国民政府与它的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一起,已经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第三部分为第五、第六两章,在前述两部分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的资本、资金来源,股权结构,企业的组织形式、治理结构、管理层级、员工薪酬等等进行了大致的论述和分析。在已有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研究著述中,不论是宏观的总体研究,还是微观的个案研究,这方面的内容都是涉及较少的。这不仅有资料发掘和利用上的问题,也有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的问题。而该成果的研究则较好地提供了这方面整体性的论述和分析。

余论部分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和讨论了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国有企业的制度及规模优势、国有企业的制度性障碍、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趋向以及南京政府时期国有企业的历史结局等等。

成果的重要观点包括如下几方面。

(1)通过对诸如“国营事业”,或者“国有企业”、“公营事业”,以及“公营”、“省营”、“市营”、“县营”等等的分析和界定,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资本”应该界定为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机构等,以政府公款投入所形成的全部投资;国有企业则应从广义的角度区分为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照特种股份有限公司等特别法规组织的国有参股企业。但在具体论述中,可以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参股企业的角度,分别进行论述。

(2)国有经济政策部分中,关于“党国体系”下国有经济形成路径的论述,以前少有人涉及。但通过这项成果的研究,可以看出为什么国民政府任何经济政策的制定,最后都是来自国民党的决议或法案;所谓南京国民政府经济政策的制定,说到底也就是国民党中央的政策制定。

(3)通过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有经济政策中诸如国有企业的“经营预算政策”等的研究,可以看出至少从20世纪40年代初起,国民政府对于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的运营已经制定了一套经营预算制度和实施办法,其核心就是国库资本拨出以及盈余解缴国库的“收支两条线”。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在战时“全方位扩张”的过程中,通过在企业组织形式上的控股和参股,不仅放大了国有资本的效用和效应,而且对于整合战时条件下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企业具有公司化的历史发展趋向。这一公司化趋向具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无论是政府的政策导向,还是企业的自主选择,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企业多日渐趋向于公司组织形式;第二个含义则是指在公司化的进程中,公司化的国有大企业日益向多单位、母子公司性质的大型控股公司演进。战时大量省营企业公司的出现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已经反映和标志着多单位母子控股公司发展阶段的到来;到了战后,诸如中国纺织建设公司、中国蚕丝公司、中国石油公司、中国植物油料厂有限公司,以及资源委员会属下其他多单位的国有大企业的成批涌现,更是将国有大公司推到了一个历史的巅峰。

成果的主要特色在于:一是对于档案资料的开掘、整理以及使用,特别集中体现在全书经过仔细整理编制的近80个图表中。二是全书的框架设计,并未如一些著述惯常所做的那样,完全按照时间先后编排章节陈述,而是从研究对象的类型和问题出发,结合现代企业理论的基本结构展开全部研究,较好地体现了研究和叙述中历史和逻辑的一致,在现有的同类著述中,颇具特色。三是整个研究十分严谨。在对研究对象的评价,以及所表现出来的观点、看法、结论等等都实事求是。对史料绝不妄加意测,对评述和分析也不随意套用理论、无限引申。在最后的余论中,对于一些现在看来仍然难以做出结论性论断的问题,也实事求是地在讨论之余,并不下结论性的论断。

成果的学术价值在于,在当前国内外有关近代中国企业制度的研究中,绝大部分成果主要还是集中在对于企业个案以及企业制度演进的一般描述上,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有企业的总体研究虽有一些,但并不多,而且主要的着眼点似乎也未完全集中在制度变迁方面。而该成果的研究,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有企业的形成、发展以及总体规模提供了一个较为清晰的整体概貌,不仅对于推进近代中国企业制度研究向纵深的发展,推进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建设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且也为今后近代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更深入、更全面的宏观研究和个案研究提供了进一步前进的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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