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转型社会中的城市老龄化与治理
在线阅读 收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一套系统性的思路,其中,在社会层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这意味着在社会公共事务的解决上,政府将不是唯一主体,要发挥社会组织、社区自治和公民参与的作用;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鲜明地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显然,改革的深化,不仅要向市场放权,也要向社会放权;不仅要解放生产力,更要解放社会活力。按照马克思、波兰尼等人的观点,市场与社会的发展并非并行不悖,因此,社会治理是社会多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应包含对市场放权后的市场与社会发展的协调。如果把经济行为也视为社会的一部分,那么这两个方面也可以归为一句话,那就是,政治行为需要遵循、尊重社会的行动规律,以因势利导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就社会治理而言,当前中国正在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成为整个中国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变量,这意味着这一巨大的老年群体嵌入社会结构。养老问题成为中国这个迈向现代化进程中的超级大国日益突出的问题,它是当下社会最受瞩目的热议话题,也是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2013年8月,国务院还专门以养老为题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会议指出,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凡是市场可以做到的”,“凡是社会可以做到的”,都将交给市场或者社会,政府将不再包办养老产业。老龄化与养老正成为这个社会备受关注的问题,如何应对城市社会的老龄化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的主体性作用与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对这一课题的探索实际上有助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为世界贡献一个更加积极的经验。本章就将以老年人群体为例,讨论转型社会中以特定群体为中心的社会治理问题。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