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家庭暴力主体关系理论的再思考——兼评反家庭暴力领域的乐观主义倾向
在线阅读 收藏

针对在家庭暴力概念内涵的界定问题上存在主体关系泛化的问题;尝试利用“稳定的性纽带”“权力与控制的动因”“司法干预的必要与可能”三个考虑因素对家庭暴力主体关系范围进行限缩。发现有必要法律特别干预的所谓家庭暴力仅包括配偶暴力,进而认为立法及学理上均无必要执着于家庭暴力这一伪概念,应该直接以配偶暴力取代家庭暴力。同时对反家庭暴力领域出现的乐观主义倾向进行初步反思。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