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方式概念的提出,是对经济增长实践在理论上的抽象。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的合理性是以客观条件为前提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要素的作用表现出不同的特征,经济增长方式总是一定经济发展阶段上的选择。分析一种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的必然性,必须联系经济发展阶段。因此,正确地定位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描述一般特征,从而分析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时机选择是否适当,这是探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规律的必要前提。
李贺军: 0
1957年4月生于吉林舒兰县。1985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12月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解放军农牧大学党委秘书、校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为解放军农牧大学农业经济管理系主任、教授,吉林省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1991年被评为全军优秀政治理论教员。1992年获全军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1997年获全军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1997年获全国报纸理论宣传优秀文章二等奖一项。主要成果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编》(编著)、《政治经济学疑难问题探讨》(合著)、《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副主编)等,在《人民曰报》、《经济学动态》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