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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问题:将不会出现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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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围绕中共“十五大”的召开而进行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事调整,无疑是各方面对中国干部问题中最为关注的事情。

从1996年夏季甚至更早一些时期起,中共中央就开始为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与候补中央委员候选人的安排作准备,一批一批主要由部级干部组成的考察组陆续派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委。与以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前的干部考察相比,这次考察具有更加民主和科学的特点。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产生后,对各级干部的管理办法作了一系列深入的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举措就是建立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察与届中考察制度。年度考察定在每年年底,各级领导班子的全体成员均须向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群众述职,然后由上一级组织的人事部门安排干部群众评议。届中考察顾名思义就是在任期的中间进行考察,一般都是由上级的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即中央考察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委的领导班子,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委考察地市与司局级领导班子。目前,从中央到县,领导班子的任期都是5年。本届领导班子的任职起始时间在1992年与1993年之间,届中考察已在1995年与1996年间陆续进行。届中考察的步骤一般为:领导述职、考察组进行个别谈话、群众集体评议与投票评定。这种制度化的考察在中共历史上是第一次,许多领导干部都有一种“被放在火上烤了一回”的感觉。从实践情况来看,这种办法的效果很好:组织人事部门对民意有了深入的了解,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了对群众负责的意识,干部选拔制度也进一步规范化。由于年度考察与届中考察打好了基础,此次选拔“十五届”中央委员与下一届省、部级班子的考察工作量并不显得特别繁重,针对性却十分明显。

中共“十五大”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除了因为其人事安排将决定今后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中国的政治、社会、经济格局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是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第一次比较独立地决定中央与省部级干部的去留。据了解,第三代领导集体将全面继承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政治路线与组织路线,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发展的具体情况作出人事安排方面的决策。近年来,中国取得了飞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已经享有崇高的威望,人民迫切要求第三代领导集体继续管理中国,使中国以一种不断上升的势头进入二十一世纪;此外,中国的社会转型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候,如果转型顺利就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呈现新的局面奠定稳固的基础,否则改革开放根本目标就难以实现,这种形势也要求中央的核心层能够保持基本稳定。因此,第三代领导集体将不会出现大的“变动”,主要由于年龄等自然因素而作个别的调整。关于中央核心层的干部安排,党中央必然会考虑这些情况,做出英明的决策。

当然,中共中央核心层的稳定并不等于中央政治局与中央委员会也基本保持原有的人员。在1997年秋中共“十五大”召开以前,一批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政绩比较突出、年纪较轻的官员将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部委的主要负责人,随后在“十五大”及“十五届一中全会”上进入中央委员会甚至中央政治局。

在“十五大”召开前后,地市与县处干部的年轻化也会有进一步的举措。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各省直厅局至少要有1名40岁左右的厅局长,有1/3的厅局“一把手”在45岁左右;市、地、州、盟党政领导班子中,45岁以下的干部要各有2名,40岁以下的干部至少有1名,要有1/5左右的党政“一把手”在40岁左右;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至少要各有1名,要有1/5左右的党政“一把手”在35岁左右。各省、地、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纷纷规定各级党委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总揽全局;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是第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规划、方案和措施的制定;组织部长是第三责任人,要直接抓好目标规划的实施和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同时规定,把善于不善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一个领导者政治上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

此外,干部交流将是“十五大”前后的又一重要举措。为了避免干部在一个地区任职时间过长,形成“土围子”、“独立王国”,真正保证中央的权威,中共中央将进一步推行干部交流制度,继续安排中央国家机关一批年富力强的干部去地方任职。这种交流今后将进一步经常化,以对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干部队伍廉洁高效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形成制度性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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