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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形势:可以谨慎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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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国的金融形势将呈活跃和上升的局面:在来自国有企业和地方等各方面对放松信贷以启动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的呼声之下,中央银行在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时将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考虑到1997作为香港的“回归之年”,宏观环境的宽松也有相当的必要。央行将不能不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同时,以结构调整的名义对信贷总量的控制作相当的松动,因此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在回归之年将偏向事实上的“紧”中求“松”。这是经济大势有利和可以乐观的一面。

另一方面,金融形势则不能过分乐观。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体制改革面临的任务仍很繁重。中央银行要在公开市场业务上有实质性的作为,国家专业银行要在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中加快步伐,而改革措施的出台是否能确保宏观金融环境的稳定将有待形势的发展;中央银行将不得不在为抑制通货膨胀而“管紧”货币供应与避免货币过紧导致经济增长“大落”之间艰难地把握“适度从紧”的力度;支持信贷政策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企改革作出贡献,将遇到经营性金融机构日益重视商业原则的制约。尤为关键的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增长将对中央银行的传统调控内容和方式提出挑战;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其它刚性因素,1997年的金融形势仍可能在以抑制通货膨胀为基本目标、以适度从紧为主要特征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环境中发展,当然也不能排除在各方面要求刺激经济的压力下于1997年的某个时候逐渐转入略为宽松的可能。

更具体地分析1997年的宏观金融形势,可以得出下面几个基本判断:

判断之一:货币政策仍不得不适度从紧,但在回归之年“适度从紧”将偏向事实上的“紧”中求“松”,货币政策的手段更趋于灵活。

货币政策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方针,是基于以下两个关键事实:第一,通货膨胀的压力依然强大。中国的通货膨胀率虽然在经历1994年10月左右最高的物价上涨之后在1995年有显著回落、在1996年又进一步被控制在10%以下,但是考虑到中国物价指数的特点——即月度物价指数是相对于1年前的同期比,而那个时期恰恰是物价上涨的高峰期。因此,虽然1996年底实现了全年低于10%的控制目标,整个物价指数仍然在高价位上运行。这还没有把1996年1—8月实际高于往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和农业等其它非货币性因素考虑进去。第二,货币供应量对物价指数的上涨压力依然存在,并且完全有可能再度成为导致通货膨胀或居高不下、或重新抬头的关键因素。从1985—1995年中国通货膨胀与货币供应的关系来看,M0、M1的增长率与物价指数上涨之间在过去10多年内极为密切的关系,已经越来越让位于M2与物价指数之间更为密切的关系。过去两年中M0、M1的持续走低与物价的持续高速上涨表明,中国的通货膨胀已经不止由现金流通量(M0)和活期存款(M1即为这两项之和)所推动,它更多地与中央银行和政府更难于控制的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增长发生着联系。虽然控制货币供应量依然离不开对M0的控制,但是仅仅局限于以往关注的传统指标,显然容易忽略主要威胁。因为持续至今的这轮通货膨胀并不是由同样趋势的M0和M1相伴随(它们均有很大幅度的回落),而恰恰是与M2在过去几年中的迅速增长相关联(M2的增长一直几倍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且与1994年以后的高通货膨胀率在趋势上关联极为密切)。1996年大部分时间M2在M1中已有明显下降、M1实现计划目标的同时仍持续走高,并象1995年一样超过计划目标3个百分点以上。这说明,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依然对通货膨胀造成威胁,并且如后面所言在内容上还有新的、更难于调控的变化。中国货币结构的根本变化和对M2增长有效控制措施的缺乏表明,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依然是必要的。

虽然指望中央银行马上放弃下达信贷计划等直接控制办法是不可能的,但货币政策的手段会趋于灵活。货币政策手段的灵活既有在传统的行政调控办法对货币供应量越来越失去直接的影响力而不得不为的一面,也有主动向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间接的经济调控手段转换的一面。其灵活性将体现在对央行短期融资券和国债的公开市场业务及票据的再贴现业务的推进上。但对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的步伐仍很难作出判断。

判断之二:广义货币供应量继续对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构成挑战,对全社会的信贷规模控制已难以为继,全面而非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将占有更加突出的位置。

如前所述,M2与通货膨胀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且事实上已经对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努力构成挑战。M2的组成是由货币(M1,其中包括M0)和准货币组成的,对它的控制取决于M1与准货币所占份额的变化。而恰恰是这种变化,造成了M2脱离M1和M10的回落趋势而持续走高。从中国货币结构与M2的演变趋势中可以发现,在过去10年中M2的增长具有相对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而且在过去两年中这种趋势不仅没有被控制住反而正得到加强。伴随M2在总量上迅速增长并在1992年首次超过GDP总量的同时,M1在M2中所占的份额持续下降。我们知道,M2/GDP指标是金融深化的最直接标志,它的变化具有很大程度的不可逆性。这一比率的上升,既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成果,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新的金融环境,即对构成M2中主要份额的准货币,我们还没有有效的办法,或者更确切些说我们进退两难。因为准货币主要是由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构成,一方面我们要降低M2的增长率,就要控制准货币的增长率,这就要减少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增加,这必然要冒减少银行体系资金来源和存款转向后期等更大的危险;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继续鼓励储蓄存款和存款结构的稳定性,准货币在M2中的份额还要上升,这就更难以控制M2的增长。这种两难的处境将是今后若干年内中国货币政策在各方面的写照。

就信贷计划而言,目前的信贷规模管理办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中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和全社会的投融资结构的变化。中国金融市场的一大特征是普遍存在的对融资规模的限制。但是,对规模的限制就要走到尽头了。除我们上述分析外,其主要理由还有三条:首先是贷款限额已经不能覆盖信贷总量。1994年受信贷限额控制的国家银行贷款为5160亿元,占全社会贷款总量的71%,1995年下降到69%,1996年仍然有下降的趋势。贷款限额对信贷总量的作用越来越小。其次,银行贷款以外的资产比重增大。1994年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资产中贷款比重仅为54.1%,而在这之前,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这表明,金融工具的多样化使银行资产也多样化。银行其它资产也会创造货币供应量,也会扩大需求,仅控制贷款不起作用。第三,保持贷款限额与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不符。贷款限额打乱了商业银行根据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而安排的最优资产结构。

从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摆脱银行债务危机和国家银行改革的必经之路。但是,它与贷款限额的做法从根本上是矛盾的。

对中国经营性银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为了使银行在获得更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能形成一套自律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以保证银行系统运作的稳健。目前坚持实行限额下比例管理,而不敢放弃规模控制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原因:(1)中国银行自我约束能力不强,具有强烈的控制意识而风险意识淡漠。(2)各级政府对银行业务的干预仍然很强,一旦放开规模限制,各地银行有可能控制不了贷款发放。(3)中央银行的功能还正在从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到依靠经济手段为主的过渡之中,但需要一个过程。(4)贷款规模的分解具有政策倾斜作用,而这种功能是三大货币调节手段所不具备的。在以上四点中,前三个方面最为重要,都涉及到信贷总规模的控制效力问题,信贷规模是对银行放款能力的外在强制限制。在贷款规模一定而存款又上升情况下,自然出现被迫性备付金增加,银行成本压力上升。在保本盈利的本能驱动下,各银行又自然要想方设法将超量备付金转化为盈利资产。各地银行普遍反映,信贷规模形同虚设,绕过规模的办法和手段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如将贷款走同业往来或系统内增加往来借方科目、利用信托存款和委托存款、存贷对冲、帐外放款等等,这些现象十分普遍,各地人民银行也睁只眼闭只眼。

信贷规模对控制信用总量的作用十分有限,同时又给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造成了许多障碍,特别是限额与比例的矛盾,使一种新型的自律机制和管理方式在一开始便扭曲变形,后患无穷。因此,不管从宏观金融调控的角度看,还是从银行经营的角度讲,都要求尽快取消对贷款限额的控制。但是,1997年对贷款规模的控制是否能够被彻底放弃,要看中央银行的决心和其他替代措施的有效程度。

判断之三:国有企业的资金不足和债务拖欠问题将进一步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负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经营安全性问题可能要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直接影响。

中国国有企业的资金不足和亏损问题的同时并存,无疑是悬在金融机构尤其是国家银行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特别是亏损问题更威胁着中国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安全。持续至今的经济高速增长丝毫没有减低国有企业亏损面的扩大,而且在1996年愈演愈烈,已超过40%。中国国有企业的问题已经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比较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与世界银行业的诸项指标,可以看出在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迅速增长的同时,不仅人均指标与国外大银行相比仍有近乎百倍的差距,而且以核心资本率这项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最关键指标衡量中国的四大国有银行中就有两家低于4%的标准。从经济的持续增长看,经济对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的依赖不会减轻,而这反过来又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大改善银行资产质量的难度。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金融监管的不良资产和经营安全性问题会更为突出。这个问题在1997年很难加以根本的改观。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金融监管的重点将放在加强金融机构自身的安全性上,以减弱突发事件诱发对国有银行业的信任危机。

判断之四:中国金融业对内开放和市场准入问题愈益突出,社会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之间的非对称现象将持续存在。

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在金融开放方面所迈出的步伐已经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经过100年左右所走的历程。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之多、时间之快,即便是正在跨入作为“富国俱乐部”的经合组织门槛的韩国和银行业高度发达的日本也为之不及。但是,在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的同时,我们却严格限制国内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发展。换言之,我们对外资金融机构是开放的,对国内非国有的民族金融业却是不开放的。在整个经济中,各种形式的非国有经济所创造的国民收入已占国民总收入的50%,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也来自非国有经济的贡献,然而在金融活动中,.民营金融机构所占的比重然微不足道,与整个经济的发展极不相适应。以所谓“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来限制民营金融机构,已不能构成理由。在经济的其他领域我们仍可以看到对外开放而对内不开放的许多例子和现象。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和金融体系的健全要求整个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开放性,这说明要重新认识中国在对外和对内政策上的开放战略。它不止是对现有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而且是对国内的经济主体开放的问题。

改革进行到今天,其实只剩下两个“硬骨头”,一是国有企业;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但是,与国有企业在整个中国经济增长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国有商业银行至今仍然是金融部门的绝对垄断者,所有已有的其他商业银行即便在资产总量上相加,也超不过实力最弱的四大专业银行之一。反过来看,正是目前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在支撑着我们步履维艰的国有企业。然而,在经过大量的“安定团结”贷款和“恶性逃债”之后,国有商业银行现在已经到了也需要别人帮一把的程度了。问题是国有企业出现问题,经济增长仍然可以依靠非国有部门来支撑,那么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出现问题,谁来支撑中国金融业?在一个全社会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和整个金融信誉建立在政府行为和“国家不会破产”这样一种信念基础之上的大国,如果没有其他金融机构来填补由此造成的真空,一旦出现突如其来的冲击,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所能做到的,除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和加强对危机的预防及快速反应机制外,根本的还应该在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增长方面多下功夫。中国整个经济部门的增长和发展,其实已经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成功的范例。但是,与快速发展的非国有部门的整体环境不同的是,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和垄断问题一直就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国有商业银行面对较之日本举世瞩目的“不良债权”还远为严重的坏账、呆账和不良资产,却能够岿然不动,正是缺乏竞争压力的结果!作为以“保卫人民币”币值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转为天职的金融当局,改革的重点更应是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捍卫者以鼓励和完善竞争,而非参与到“游戏”之中。从长期看,金融当局的全部任务首先应是通过完备的市场准入规则来鼓励金融业的有序竞争,并以此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效率、促进金融业的增长和发展。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金融业目前面临的各种难题,建立真正能够应付突发性危机的金融机制,需要在完善竞争规则和相应的监管制度的同时,通过市场准入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提高,鼓励金融业的有序竞争。由此,才能“发现”金融业安全高效的增长点;由此,才能保证中国的金融体系不因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而成为整个中国的问题;由此,才能通过提供外部压力和竞争环境,使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化经营获得深化改革所必需的“加速度”;由此,也才能确保中国的民族金融业在金融开放中不至于为来自国门之外的竞争所打垮或依靠自我孤立于国际经济体系之外的“超级保护”方能生存。

因此,如何改变金融业对外开放而对内不开放的局面,允许民营和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以适应非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已占“半壁江山”和对经济增长起主要的推动作用这一现实,将构成1997年中国金融领域引人注目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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