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欧洲的启蒙运动,也有一个没有说出来的东西:某些人是有知识的、文明的,因此有资格教导别人。启蒙从原本上说是启迪我们自己,而不是教导别人。那就是为什么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中国人为了中国,为了新的社会,从欧洲引进了这种词语。很显然,它们有不同的意义。而在20世纪80年代,人们使用新启蒙是因为我们认为,通过这种新的启蒙,中国能够摆脱计划体制,有更多的个人积极性,有更多的自由。那就是我们为什么使用该术语的原因。但是,正如你所言,我也同意你的意见,这里有很多问题,不仅我们不能简单地追随着西方模式;而且启蒙本身,从哲学的意义上说,主要地是指二元方法,而不是多元方法。因此是需要反思的。
黄平: 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社会学博士(199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欧洲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华美国学会会长、中国世界政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副会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等,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国际合作局局长、美国研究所所长等。主编过的著作有《美国蓝皮书》(主编)、《社会蓝皮书》(副主编)、《美国研究》(主编)、《读书》(执行主编)等,现为《不列颠社会学》(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当代社会学》(Current Sociology)、《比较社会学》(Comparative Sociology)、《国际移民》(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igration)、《全球社会政策》(Global Social Policy)、《发展社会学》(Sociology of Development)等英文杂志国际编委。 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过的著作:《西部经验》、《公共性的重建》(上、下)、《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中国模式与“北京共识”》、《农民工反贫困》(中英文)、《梦里家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