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和价值准则。加深对此问题的研究与认识,将大大促进我国法学理论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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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年: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