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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异化与异化的合作社——兼论中国农业合作社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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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即经济上的弱者为应对市场经济的挑战,在生产和消费领域建立起来的自助互助组织。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缓和了市场竞争带来的一些副作用,增强了社员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弥补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为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发挥了有益的作用。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形式的区别在于,它的结构反映了它的目标,即通过其经营过程以及对其利润(或剩余)的利用,服务于其社员以及在整体上有益于社会。实现此目的的专门方法是通过民主管理,即通过一人一票制而非资本股份民主行使选举权,据此可以避免企业由那些拥有大量资本的人所控制。此外,其盈余分配制度、限制资本利息等均与其他企业判然有别。这一精神具体体现在合作社原则(罗虚代尔原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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