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的形式主要包括经典的选举参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以及新型治理理念下的参与式治理。公民参与的本质意义可以被视为公民权力的实现,非政府组织作为公民自组织,是公民权力实现的重要途径。本篇分析了中国非政府组织在不同类型公民参与模式中的作用和特性。
公民,参与管理,中国
贾西津: 女,1972年生,北京人。北京医科大学医学学士、硕士,北京大学法学(社会学)博士,现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公民社会,战略管理。在核心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译著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