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住宅一词被解释为住房,即供人居住的房屋。然而住宅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可供居住的房产,其含义应界定为能够满足个人和家庭生存发展的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总和,是决定人类基本生活福利的具体和持续的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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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振宇: 法学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扬州大学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国际人权法和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