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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的经济形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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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正在讨论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各个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分别组成各种公司的组织形式问题,已经被提了出来。有的同志主张:人财物统一的,产供销统一的,领导关系单一的,权力很大的专业公司或者联合公司,应当是企业组织的主要组织形式。各个企业单位,应当按照独立经济核算制来管理企业的管理制度问题,也已经被提了出来。有的同志主张:各个企业自负盈亏,职工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紧密相连,应当是企业独立经济核算制的一个核心。那么,各个企业之间,又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呢?我们应当怎样来组织整个社会的分工与协作?我们应当如何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固有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把我们整个社会的经济管理工作配起套来,成为一个效能很高的经济管理体制呢?这就不能不涉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经济形式问题。从自然经济的经济形式过渡到商品经济的经济形式,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大进步。这是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的分工协作关系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撇开不同的阶级关系,单就分工协作的关系是否发达,交换关系是否占有枢纽的地位,来区分不同的经济形式,那么,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还只有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这样两种。

除此之外,马克思主义的导师们曾经预言: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还将出现一种不用货币来作为交换等价物的经济形式,即产品交换的经济形式。但是,这种新的经济形式,既不能够出现在目前我国这样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社会主义社会低级发展阶段,也绝不能够出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中级发展阶段。那么,在今后的一个长时期内,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究竟应当属于哪一种经济形式?它是自然经济还是商品经济?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了在全民所有制各个企业之间相互交换的生产资料不能算作商品这样一种论点的限制,我们在实际上既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自然经济,也不承认它是商品经济。现在看来,这种认识和做法很值得重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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