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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向法治30年(1978~2008)
就政治体制改革而言,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我国社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成就,其意义不亚于经济体制改革对市场经济的选择。从1978年开始进行法制建设以来,在30年时间内,我国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向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的转变,从公检法机关被砸烂的状况向基本健全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机制转变,从“人治”向“法治”迈进的初步转变,造就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法制最为繁荣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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