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70585296是一类特殊病人群体。许多精神障碍患者对自己患病和治疗的态度与躯体疾病患者有很大不同,意识不到或者不承认自己患病,不主动治疗或者拒绝治疗。由于得不到治疗,有些患者病情更加严重,不能适应社会,或者被社会排斥,甚至遭到他人侵害;有些患者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在精神病理因素影响下发生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针对这些不主动或者拒绝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各国建立了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处遇制度。但是,精神病学对于精神障碍及其患者的诊断和鉴别存在较大局限,非自愿住院治疗制度如果设置得不合理,极易被滥用而导致精神正常者被当作精神障碍患者拘禁于精神病院;而如果不建立这一制度,或者设置得过于苛严、繁琐,又不利于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治疗和预防他们违法犯罪。非自愿住院治疗是精神卫生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的重要问题。在中国,非自愿住院制度发展迟缓、曲折。长久以来,有关研究没有受到重视,且因处于多学科交叉、边缘领域,学术基础非常薄弱。
刘白驹: 1959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曾经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工作,主要从事科研管理和法学研究。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发表有《性犯罪:精神病理与控制》(2006年,独著)、《精神障碍与犯罪》(2000年,独著)、《社会科学领域的著作权问题》(1996年,主编、主撰)等专著以及《论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关于处理恐吓行为的立法建议》《精神障碍的跨文化研究》《毒品所致精神障碍与犯罪》《吸毒者犯罪的刑事责任》《中国古代精神病人管理制度的发展》《私人书信的著作权问题》《关于“整理”》《社会科学领域的剽窃认定及其防治》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