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作为药物安全问题的一部分, 是个抽象的概念, 但是由许多具体的系统和环节构成的, 可以理解为一个总体体系和各项措施。在实际实施中需要有具体的机构来具体操作和付诸实践, 对药物警戒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利用。美国和法国是药物警戒体系建立相对较早且比较完善的国家, 两国的药物警戒体系有所区分、各有特色, 单从其药物警戒机构系统的设置来看就有很大不同。本文就两国药物警戒体系中机构设置的特点进行分析, 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药物警戒系统的建立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监督管理,研究报告,中国,2008
马爱霞:
徐厚明:
吴抒艺:
王越: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主任药师。
郭艳: 女,河南郑州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当代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