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法治观念由国家法治的客观现状和民众对法治的主观感受等因素共同塑造,是全民法治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民众对法治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认知、感性认知和理性认知。民众法治观念的强弱程度是衡量国家法治建设状况的试金石,增强民众法治观念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实证研究表明,民众在立法观念上存在一定的模糊认知、在司法观念上与法律人之间存有较大分歧、在执法观念上存在较低的认可和评价度、在守法边界上存有不同程度的认知误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既是国家性事务,又是地方性任务,归口全国,但要分散到地方。基于民众法治观念的差异性样态和地方立法的整合性功能等因素,从地方法治,尤其是地方立法的视角着手增强民众法治观念,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未来可从地方立法切入,矫正大众对法治的认知误区,弥合大众和法律人对法治的认知差异,推进全民法治观念的增强,进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观念动力、凝聚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