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多样的激励措施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所谓的物质激励,即酬劳或补助,表现为一种实在的物品(例如金钱)或满足人们物理、生物需要的条件(如食物、收入、工作条件);另一类是非物质激励,如主人翁意识、社会声誉、成为领导者(一个很好的理由),或者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如社会认可、权力下放或自主权、晋升愿望、友谊等)(Gorbaneff等,2009)。
对此有关的建议是不应仅观察激励措施本身,还要注意到它们之间的关联、效果和影响。一个恰当的例子是某种针对人们利他主义动机的激励措施(合作的愿望、对环境的保护)。
戈尔巴涅夫(Gorbaneff)等人的研究引用过一些学者的警告,他们指出,有些时候激励会像人的权力欲、控制欲或是对人的操纵欲一样发生作用。一个最贴切的例子就是当人们意识到对其进行激励是为了获得其认可或对其操纵的时候。
戈尔巴涅夫等人总结了当前组织理论中的研究观点(2009),认为不仅报酬、市场或晋级可以对劳动者产生激励,进行联盟和建立社会关系网包括合同条件、管理控制力等也是重要的激励因素。因此,要对人们活动的整个组织框架进行全面考虑。
农业政策通常重点考虑制定经济性的激励措施,例如用于支付生产者的宏观经济政策、贸易(国内外)政策、汇率政策和财政政策框架下的产品价格。人们一致认为,关系到生产和社会发展的农业政策应制定各种激励措施,既包括经济方面(补贴、价格、税收、预支款、贷款、保险、投资)的,也应包括非经济的;既包括市场结构内的,也包括市场结构外的措施(Bejarano,1998;Norton,2004;Gotschlich,2010)。
如今,作为一种获得土地、资源和技术,保证粮食安全、消除农村地区贫困的手段,激励措施得到了更多的关注(FAO,2004)。
人们把“奖金”作为一种积极的激励措施,而把“处罚”作为一种消极的激励措施。研究者们呼吁,应建立一个两者之间的平衡机制(Bejarano,1998;Valdés Paz,1999;Norton,2004;FAO,2009)。
作者对于激励多样性的建议同样也包括了其他方面的考虑,即激励可以针对各种不同目标,但是这些目标可能引发冲突。例如针对生产和其他诸如公平、环境保护等社会目标的激励措施。为避免上述目标之间发生冲突,应加强社会各行业间的磋商和协调(Bejarano,1998)。
从根本上说,对于激励多样性的建议是,在各种对农牧业生产者不同的激励措施间建立一个平衡关系:物质的和精神的、经济上和道德上的,以确保生产、销售、自然资源保护和农村福利等其他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