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监督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则协商是民主的一种表现。民主必然包含协商,有民主才有协商。民主的性质决定了协商的质量。民主发展到什么程度,协商也就发展到什么阶段。民主越发展,协商就越充分;民主越健全,协商就越深入。不讲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协商。协商民主必须确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没有民主,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否认民主的原则之上。
蒋德海: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松江区政协常委。主要著作有《腐败不可避免论的实质是腐败合理》《科举制在中国近代的遭遇》《精神文明建设要超越伦理本位传统》、Civilization based on Ethics and Morality or based on Law?(U.S.A Issue paper)、《论中国检察权的控权本质》《论宪法的控权本质》《法治现代化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律权威和中国检察的宪法复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