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腐败已经30多年,但腐败现象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是在不少方面还在发展。其主要的和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反腐败未能涉及深层次的腐败。深层次腐败是一般腐败现象的内在根源,后者只是深层次腐败的外在表现。反腐败必须介入深层次腐败,而且要以深层次腐败为重心,这是发达国家反腐成功的基本经验。如果只停留在外在而不涉及深层次腐败,我国腐败不但不可能遏制和根除,反而会越来越严峻。
蒋德海: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松江区政协常委。主要著作有《腐败不可避免论的实质是腐败合理》《科举制在中国近代的遭遇》《精神文明建设要超越伦理本位传统》、Civilization based on Ethics and Morality or based on Law?(U.S.A Issue paper)、《论中国检察权的控权本质》《论宪法的控权本质》《法治现代化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律权威和中国检察的宪法复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