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存量土地进入市场,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理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土地收益分配,有效地解决土地无偿使用制度下产生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杭州、上海等城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并出台了有关土地收购储备的地方性法规。但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机制在中国是一项全新的土地供应方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程序可以借鉴,在理论和实际的运作过程中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欧阳安蛟: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地理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土地利用、评价、规划、整治等领域相关理论、政策、制度、方法、标准研究。先后参与《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等多部行业技术标准研制,以及《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操作手册》等技术规范的编写,著有《中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理论与实践》《城市地价评估方法——发展与创新》等著作,发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及评价相关学术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