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国之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择定扭曲并非是不利的,不利的是长期维持的扭曲。因为任何国家的政策目标都有轻重缓急之分,没有重点也就不称其为政策。但政策目标又呈不断变化之态,如果影响政策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那么,政策选择应在新的条件下追求新的目标,通过有关规则的调整和设置,实现潜在的利益。
我国政府通过政策的择定扭曲,成功地发动和推进了工业化,在较短的时期内,使工业的数量规模和质态水平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已有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工业化已进入了新的成长阶段,而且国内外的各种环境因素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根本性变化,因此,无论从经济发展的真实偏好,还是从社会正义要求的角度讲,都需要矫正被扭曲的关系,终结以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初期模式,由产业结构严重扭曲的非均衡发展战略转向产业结构协调的均衡发展战略,并促进增长利益的广泛分配。但是,正像大多数学者所看到的那样,我国的工业化迄今还未发生上述的实质性转变。经验事实和统计资料都表明,尽管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变化了,但工农关系在一定的程度上依旧呈扭曲状态,政府在农业政策安排上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工业偏好和城市偏好,随着时间的自然演进,它不是适应而是阻碍了工农关系。
在本章中,我们将这种“制度悖论”给出解释,重点是要分析其深层的原因,因为更多的人是变换着角度陈述现象并作出大致相同的评价,思想活动似乎仅止于此,而恰恰没有就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