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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供给秩序中的权力与士绅参与——重温费孝通“士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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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费孝通先生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了题为“农民和绅士”的文章,这是费孝通先生的首次士绅专题研究。次年,他与历史学家吴晗合作举办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讨班,试图将中国历史资料与社会学已取得的一些实地调查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着重对中国社会结构中的权力结构进行探讨。其间,他和合作者们各自将发言整理成文,发表在《观察》周刊等一些报刊上,1948年,这些文章被结集为《皇权与绅权》出版,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1949年前后,费先生将1947~1948年在中国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按新的体系与逻辑整理或重写,在美国人雷德斐尔德夫人的帮助下于1953年在美国出版,题名为China’s Gentry,该书一经出版即不断再版,成为海外中国研究重要的教学参考书(费孝通,2006:2),并引起了持续的讨论与争辩。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海内外仍有大量关于中国士绅研究的文献综述出现。比如在2004年和2007年的《清史研究》中,郝秉键对海外“明清士绅”的研究做了非常全面的整理;而在2014年《社会学研究》的一篇综述中,狄金华把中国的士绅研究分为两类:一类关注对社会变革的解释,即动力学(dynamics)取向的研究;另一类关注对社会秩序的解释,即静力学(statics)取向的研究。关于士绅研究,讨论与争辩很多,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士绅作为传统中国社会的中坚阶层,是理解中华帝国的关键。而争论的问题则在于:哪些人是士绅?在国家与农民之间,绅士扮演了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角色?无论如何,这众多士绅研究文献中,费孝通先生的结论并没有被否定反而一直在使用,比如关于中国传统政治存在“双轨政治”的判断,比如对农村社会的“社会侵蚀”过程的解释。相对而言,关于士绅的研究方法却存在争议。有学者指出,费孝通的士绅理论是“静力学”取向的,是对社会的结构分析(狄金华、钟涨宝,2014)。还有学者指出,由于缺乏充分发展的国家观,传统士绅理论不能解释为什么皇权得不到士绅一如既往的倾力支持;同时,由于过于强调群体的同质性、整合性,士绅理论有很强的保守性,这使人们无法理解整个中国社会中复杂的权力结构及背后的制度框架,更无法理解在中国近代的社会变迁中,地方社会中不同社会地位的社会成员的各种复杂反应。对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学术研究中“士绅”概念向地方精英概念的转换,李猛指出,这实际上是传统“士绅社会”理论模式的崩溃,特别是国家-士绅-农民这种“大一统”模式的瓦解,这背后恰恰是传统士绅研究发生了理论范式上的转变,是朴素“工具论”国家观向“国家自主性”与“地方性秩序与行动策略”的分化(李猛,1995)。

在李猛看来,要解释传统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与变迁,需要重视士绅这一地方性群体的行动策略和演变动向,需要有充分发展的国家理论。但遗憾的是,尽管80年代以后地方精英理论方兴未艾,还广泛地借用了人类学、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如格尔茨的“内卷化”,葛兰西(A.Gramsci)的“文化霸权”,特纳(V.Turner)对“场域”(fields)和“舞台”(arenae)的区别,福柯对权力的论述,以及布迪厄(P.Bourdien)对场域、策略、惯习和各种资本形式的分析,等等〕,但这一理论显然过于偏重地方(权力斗争的)舞台,而忽视了“纵向的国际-国家-地方的制度场域的倾向”,从而最终难以形成一个具有整合性的关于中国社会变迁的解释模式。

本文认为费孝通的士绅理论并不是一种静态的分析研究方法,并且认同当前关于地方秩序的研究需要有纵向的国际-国家-地方秩序的整合性视野这一说法。对此,费孝通的士绅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新的启发吗?本文试图通过重温费孝通先生的士绅理论,思考究竟是什么因素影响了士绅这一传统的社会力量在福利供给中的角色与行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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