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陆亨伯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制度选择与效益评价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6BTY009),最终成果为同名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有李建设、徐培兴、何翔舟、靳英华、黄传兵、谢萍萍。
在经营城市理念和赛事推动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场馆好建,包袱难卸”已成为公共体育场馆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公共体育场馆是以政府为主提供的准公共体育产品,然而其性质与功能定位多样性的特征,决定了公共体育场馆改革多元化模式的选择,民营化模式尝试为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改革提供一条新的发展路径。
民营化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民营化是政府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新的治理工具,也是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选择。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模式在国外的实践中,已积累了许多经验,但如何“中国化”,是本研究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这项成果首先依托公共产品理论和政府成本理论等相关理论,明确公共体育场馆和民营化经营相关基本概念;在此基础上确定“国有民营”体育场馆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背景,提出实施民营化的可行性方案。其次,以实地考察法为主体,采用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方法、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典型模式进行个案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模式,结合我国的国情、地情,提炼可操作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模式。最后,基于博弈论、制度经济学等,通过效益验证,提出“两种效益”均衡发展的民营化运作的相关机制,构建民营化模式的风险规避、政府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制度。成果分为六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