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演化于罗马法,原意是指 “法的源泉”。法的渊源要说明的是,如何更直接或者简捷地找到法。即所谓法的渊源就是储存法的场所或者法律规范的储藏室。那么,如何去找到或者发现法?如果从造法的形式权威方面去找,从立法者的角度,立法者所立者即为法;从司法者的角度,法官所用者即为法。但是何谓“法的源泉”,有着不同的理解。法律渊源作为一个法学术语,具有历史渊源、理论渊源、本质渊源、形式渊源、内容渊源、效力渊源等多种语义。法的历史渊源, 是指引起特定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上的行为和事件。
法学,理论逻辑,法律责任,法律关系
唐芬: 2005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明炬(南充)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南充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南充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充市地方立法委员会成员。发表学术论文近30 篇,其中多篇论文获得四川省法学会、南充市人民政府、“治蜀兴川”法治论坛等颁发的奖项。主持参与并完成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研究”“阳光反腐机制之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研究”“四川天然气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研究”等多项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教育厅、西华师范大学的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