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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理合一与以礼代理——朱熹、凌廷堪对礼与理关系的不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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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从体用视角以“天理”和“人事”作为“礼”内涵的双重规定,使儒家传统礼学融会在理学思潮中,形成礼理合一的礼学新思想。凌廷堪严格区分“礼”“理”之异,引领清中叶以降以礼代理的礼学新潮流,虽对朱熹理学有所批评,却并未认识到朱熹礼理合一思想的礼学新貌。二人对儒家传统礼学在不同时期的新发展包含对礼仪制度、礼义反思、礼经阐释的不同认识,在中国古代礼学发展史上均做出了独特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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