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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辞职的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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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

美国政治学家、政治系统论的创立者戴维·伊斯顿认为政治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并提出一般政治系统理论2662191,认为政治系统和内外环境之间形成互动的联系,系统持续不断从外部输入信息、诉求,输出处理结果,将对象的信息反馈回系统,再输入过程实现系统的不断运转和完善。作为政治系统的一部分,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见图7-2):第一步,公务员辞职管理系统从政治、经济、社会、政府管理、公务员制度等大系统输入和接收信息、诉求等;第二步,对各种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然后启动各管理子系统进行处理;第三步,向各大外围大系统输出处理结果及信息;第四步,将信息反馈给各个大系统。接着进行新一轮运作,周而复始,全面系统地管理好公务员辞职的各种问题。

图7-2 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与相关系统之间的互动

本章将依据“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系统”的要求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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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辞职是公务员制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辞职管理制度对有效实施公务员制度意义重大。中国公务员辞职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包括辞去公职和辞去现职。本章以《公务员法》为基础,在借鉴中国各历史时期和国外公务员辞职管理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见图7-1),完善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的目标是规范对辞去公职和辞去现职的管理,其治理工具包括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具体对策三大组成部分。基本原则是指公务员辞职应该坚持的三个原则,即公共利益优先、保护个人权利和法治原则。总体思路是指完善公务员辞职的保障机制、压力机制和支持机制。公务员辞职管理的具体对策思路包括两个有机组成部分。第一是公务员辞去公职管理的具体对策:加强辞职后从业限制的执法力度;对辞职者的职业选择加强政策引导;辞职中“逆向选择”的治理途径;加强研究与预测。第二是党政领导干部辞去现职的对策:通过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和制定合理的限制条件,逐步规范因公辞职;依法审查批准和合理安排去向,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通过实施“公众全程参与的引咎辞职流程”,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责令辞职则建议修改为“责令离职”或“免职”,并规范权力救济。

图7-1 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

美国政治学家、政治系统论的创立者戴维·伊斯顿认为政治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并提出一般政治系统理论2662191,认为政治系统和内外环境之间形成互动的联系,系统持续不断从外部输入信息、诉求,输出处理结果,将对象的信息反馈回系统,再输入过程实现系统的不断运转和完善。作为政治系统的一部分,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见图7-2):第一步,公务员辞职管理系统从政治、经济、社会、政府管理、公务员制度等大系统输入和接收信息、诉求等;第二步,对各种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然后启动各管理子系统进行处理;第三步,向各大外围大系统输出处理结果及信息;第四步,将信息反馈给各个大系统。接着进行新一轮运作,周而复始,全面系统地管理好公务员辞职的各种问题。

图7-2 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体系与相关系统之间的互动

本章将依据“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对策系统”的要求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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