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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法教材的再次转型(1990~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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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949年以来的刑事诉讼法教科书在1990~1996年开始有了新迹象,它开始再次转型,即向欧美国家学习,借鉴它们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以补充、改变、完善中国刑事诉讼法教材的基本格局和基础内容,改变了当时中国社会对刑事诉讼程序、制度、证据的理解和思考。经过改革开放20余年量的积累,如果将1996年樊崇义主编的《刑事诉讼法学》与1979年的刑事诉讼教科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讲话》)做比较的话,的确已有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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