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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廉租住房制度发展特点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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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作为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伴随着长三角大城市带的崛起,城市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3年跻身中国11个GDP超千亿元的地级市行列,2004年、2005年全力塑造“中国近代第一城”新形象,城市化进程加快。在大力发展经济、推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南通市市委、历届政府都高度重视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把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作为重要工作。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南通市进行了大规模的“解困、解危”和“安居”工程,并且结合“危房改造”,基本消除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困难现象。1999年起又建立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制度,由于解困循序渐进,政策不断更新完善,所以,南通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一直没有造成规模积压。自2004年,南通市市区开始试探性地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向城市低收入群体、“夹心阶层”渗透。2005年以来,国办发[2005]26号、建住房电[2005]33号、建住房[2005]122号、苏政办发[2005]55号等一系列文件的发布,给住房保障制度特别是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南通市以国家、省“控制房价、增强政府住房保障职责”的宏观调控政策为契机,在规范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将市区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正式定位在城市低收入阶层,从制度上解决了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房政策不衔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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