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文艺学学科合法性问题
在线阅读 收藏

在“艺术终结”与“文学不能活过电传时代”的语境下,如确实如此的话,美学文艺学失去了自身对象,也就没有作为学科存在的理由,文艺学学科合法性问题遂浮出水面。于是,新世纪初我国出现“文论何为”“文学理论死了”等话题。2007年有人提出:“文艺学在诞生之初就包含了太多的意识形态意味,缺乏学科合法性。”760206与此同时,另一场争论,关于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还是“意识形态的形式”,正在激烈地展开。文艺学学科合法性问题所谓“合法”是借用法学用语来表达文艺学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合理性”,即在学理上合乎学科性。就“学科性”一般意义而言,文艺学与美学同其他任何一门学科那样,其存在的合法性在于它的使命是通过研究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在“合法性”意义上,学科性与科学性是一回事。文艺学是一门合法的学科就必须要有这样的科学性,学科性考量归根到底离不开科学性。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性与学科性问题本书第一篇已有论述,如果人文科学如同社会科学一样也有科学性的话,属于人文科学的文艺学有没有科学性呢?

文艺学通常包括文学理论与艺术理论以及种种文学艺术史和文艺批评,我们在这里主要关注文学理论与艺术理论。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