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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字创制与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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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没有书写系统的语言创制一套文字系统,往往涉及字母设计、社会使用、社会需要、社会接受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许多语言学家研究文字创制的问题,往往只分析语言内部重要的技术性因素,诸如字母形式、正字法、新词术语、基础方言标准音和语言规范等,往往认为,一种文字系统内部的不一致现象越少,一种新文字设计得越合理越科学,就越容易被社会所接受,越容易在社会上推广开来。

但是国内外许多实例表明:一些设计完美的文字,并没有被社会接纳,或付诸运用;而有些存在“语音歧义”被认为不完备的文字,却能长期在社会上通行。在此,笔者丝毫无意淡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和字母设计科学化的重要性,只不过是想说明,一种新创制的文字系统的内部是否存在语音歧义或不一致的现象,会对一个社会能否接受该文字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本文试图论证,能对社会接受一种新文字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不是新文字本身完备与否,而是该文字之外的社会诸因素。

本文拟从国家政治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的视角,阐述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帮助少数民族创制新文字,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政策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探索文字创制的客观规律和新创文字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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