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郑政权立足台湾22年,随着清朝在大陆统治秩序的建立,明朝复兴无望,台湾一隅之治越来越难以为继。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次年设立台湾府,归入福建省行政序列。从此,台湾隶属福建省管辖201年。福建从宋到明,一直有八个府(州、军、路)建置,习惯称“八闽”,台湾府加入后,称“九闽”,后来闽东地区的福宁州升格为福宁府,又称“十闽”。台湾并入福建省行政序列后,大陆移民持续增加,人口迅速发展,土地开发逐步推进,地方行政建置也随之不断完善。到19世纪中期,台湾已从清初的一府三县建置,扩展为一府四县三厅建置,成建制地区主要是中央山脉以西、地势较为平缓、呈南北走向的狭长地带。由于内山地区的原住民与汉族移民和平埔族关系颇为复杂,清朝采取“汉番”隔离政策,对内山及山后的原住民地区疏于政教。这种状况,在近代西方列强侵入中国后,成为列强主导的国际法语境下所谓“无主土地”的解释空间,从而给外国入侵留下借口。清朝在付出沉重代价之后,加快了开发台湾中部、东部的步伐,并着力完善各级各地行政建置,到19世纪80年代,台湾共设二府八县五厅,基本上实现了本岛行政建置的全覆盖,进一步巩固了台湾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