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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民间故事长编——《中国古代民间故事长编》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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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顾希佳研究员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民间故事长编》(批准号为06FZW005),最终成果为多卷本资料集,分为《先秦两汉卷》、《魏晋南北朝卷》、《隋唐五代卷》、《宋元卷》、《明代卷》、《清代卷》。

该成果从诸子散文、史书方志、文人笔记、宗教经典、民间抄本等文言古籍中辑录古代民间传说故事的原文,按作品年代先后大致排列,并界定其体裁分类和AT分类法的故事类型。以在古籍中较早出现而又相对定型的文本作为正文,同时将其流变轨迹中先后曾经出现过的诸多重要异文分别辑录,或作为正文的附录文字,或分别辑录,与正文参见以供比较。同时在附录文字中提及相关的俗文艺代表作和当代采录成果,以供读者作进一步的检索。读者由此可以大致了解许多故事的“生活史”。该长编同时附有两种索引,一为传说故事类型索引,一为AT分类法故事类型索引。

古代民间传说故事是中国古代民众口耳相传的叙事文学体裁,对于中国古典文学、古典戏曲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本身又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笔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的流传和保存,主要依赖于民众间世代的口耳相传,故而又被称为口头文学、口传文学,但也常被历代文人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记载于典籍之中,用文本方式传播和保存。由于口头故事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仅靠至今仍存活在民间口头的故事来研究民间文学显然是不够的,也无法知道口传故事历史流变的具体轨迹。历史上曾经在民间口头广为流传的一部分故事,有可能由于传承人的原因而失传。即使流播至今,也会由于时空变换、文化变迁而出现种种嬗变。基于此,从古代典籍中钩沉历代作家对古代传说故事的写定文本,对其进行全面考察,系统整理,是研究中国民间故事史、中国民间文学史,建设中国民间文艺学的重要环节。同时,民间故事在典籍文本中被记录、改写、再创作的轨迹,又是研究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的互动、民间文化与精英文化的互动的重要史料,必将有助于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古籍浩瀚,从中对古代民间传说故事作系统钩沉梳理,是个浩大的工程,难度之高,可以想见。新中国成立以来,已有专家就某种民间文学体裁从事此类工程,如袁珂的神话、王利器的笑话、魏金枝的寓言等;而传说故事范畴,数量既大,界限又较难划定,故迄今未见有专门作钩沉辑录和系统研究者。一般从事民间文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多就某一专题(如孟姜女、白蛇)而作史料之钩沉,并在史料的基础上,探寻该故事的变迁史。新近出版几种民间故事史研究专著,已涉及这一领域,但限于写作体例,在使用古代文献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尚嫌不够,亟须有这方面的较详细完备的工具书面世。

国际民俗学界通用AT分类法对口头故事作分类研究,此种方法引入中国学界不久,迄今也尚未有用AT分类法对中国民间故事作系统分类研究的成果出现,与中国相邻的日本、韩国民间文学界,均已在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做出了AT分类的研究成果。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便显得尤为迫切。将古代典籍中的民间传说故事作AT分类,在国内民间文学界尚属填补空白的工作。读者依据《长编》所附的AT分类索引,便可较为便捷地知道相关故事类型在世界各国的分布情况,从而进一步设法获得那些故事的记录稿文本,并开展比较研究。该长编有两种索引,另一种传说故事类型索引,是中国学界目前通用的分类方法,读者比较容易掌握,使用也就更为便捷。

本课题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古籍的整理,需要大量阅读古籍原文,加以辨析,从中确认哪些是古代传说故事材料,将其一一钩沉出来,标点、汇校,整理成文。然后进入对入选的每一个古代传说故事具体作品的辨析梳理,引入国际通用的AT分类法,建立适合中国民间故事实际的体裁分类框架。并对每一个重要类型的传说故事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做出追寻和分析,以便能够在此基础上,下一步与世界各地的各类型故事作比较研究,展开与国际学术界的广泛对话。

这就形成了该长编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古代文学作品选集的一大特色,除了这是一部专门辑录古代传说故事的文集之外,还在于它在许多古代文本正文的后面,附加了大量的札记性质的附录文字,用来说明该故事(或故事类型)在历史上的流变情形。有时候,这种附录文字的篇幅会是传说故事文本正文的几倍。这些附录文字,连同文本正文,可以帮助读者对该传说故事的“生活史”(流变轨迹)有一个形象而清晰的认知。大凡一个重要的故事类型,或是某个故事的主题、母题,往往都有一部属于它自己的“生活史”。在历史的长河中,有着它自己的滥觞、萌生、发展、成型、衍变或是衰落的过程。历代作家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场合,从不同的讲述人口中,都可能听到有关它的讲述,然后又将其写成了文本。当然,在写定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加入了作家本人的认知和情感,使之发生了或大或小的变异。具体来说,大致又可以分成记录、写定、润色、整理、改编与再创作等多种情况。总之,由此而产生的大量异文需要从浩瀚的古代典籍中尽可能地钩沉出来,与我们所认定的“正文”作比较。

古代作家对于古代口传故事的采集、记录、写定、引用、改编或再创作,当初都有其各自的指导思想和实用目的,因而导致在他们笔下的文本风貌有很大差异。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不可能具备当今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的学科意识,在写定口头故事的文本时,会对故事原貌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同时又会在一些方面推进故事的升华和广泛流播。我们不能对古代作家过分苛求,因为他们毕竟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民间传说故事的传播和保存做出了可贵的努力。以文言小说的作家为例,历来就有志怪和传奇两种体裁的分野,他们都对古代民间文学的发展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如果细加辨析,我们自然会发现传奇与志怪的区别,传奇作家往往会对民众中口耳相传的材料做较大的改动,融入作家的主观色彩,但是传奇中的一部分作品客观地记录了作者所处时代里的口头故事状貌,则是个不争的事实。当然,志怪较为简朴,客观的因素更多些,但也不等于说志怪就是一种口头故事的科学记录。许多人都知道,文言文与古代民众的口头语言之间有较大差距,这是我们都必须正视的基本事实。

推而广之,古代典籍中的民间故事材料往往会出现一些情形:哲学家把口头故事当作说理时的例证,加以概括提炼,以至于使得他笔下的文字少了些血肉;宗教家用口头故事来宣扬宗教,有时候也会故弄玄虚,无中生有;史学家把传说故事记入史书方志,则是把它当作史实来处理的;文学家把民间故事写进他们的作品里去,则更加欣赏故事的文学性、艺术性,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他本人的一些感情色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和我们今天所提倡的科学记录并不是一回事。总之,我们今天要考察口头故事的历史轨迹,不得不借助于历代作家所写定的各种典籍文本;而与此同时,对于历代作家在将口头故事写定为文本时,曾经自觉不自觉对口头故事原貌加以改动的情况,也应该审慎地加以辨析,恰如其分地描述出该故事在历史上衍变的具体轨迹以及这种改动的成败得失。

这种对民间故事的历史研究又必须与当代田野作业成果密切结合,加以辨析,从中发现民间故事衍变的一系列内在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正确估价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的相互关系,深刻理解民间文化与精英文化的相互关系,也有助于我们对民间故事史乃至传统文化发展史的全面理解。综上所述,从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钩沉梳理出古代民间传说故事材料,加以必要的甄别、梳理,实行类型研究,是本课题的主要难点所在。

该长编的编纂工作大约经历了20多年的过程。编纂者在此期间阅读积累大约3000多万字的古籍资料,主要从杭州师范大学图书馆、海盐图书馆、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北京图书馆借阅古籍。有的古籍孤本较难寻访,还曾托朋友从海外复印。为了工作方便,编纂者本人购买了相当多的一批古籍点校本和类书、工具书,以便随时查阅。该长编的附录文字则吸收了海内外民间文学、古代文学、史学界的大量前人成果。该长编的出版作为一种学术资源,将为以后的研究提供种种方便。

《中国古代民间故事长编》是属于填补空白的工作,将给研究传统文化、民俗学、古典文学、古典戏剧、俗文学、美学的学者带来方便,可以起到索引的作用。也可以作为大学文科的辅助教材,使读者能够比较便捷地查阅到民间传说故事在历代典籍中被保存的情况。面向社会,则可借此向国内外介绍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有效地保护这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将有所裨益。对于文学、戏曲、影视的创作来说,它也将是一个宝贵的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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