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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就业与社区福利

本研究是广州市劣势妇女社区企业就业与需要满足的探索性研究,目的是了解受访女工主观界定需要及其构成元素,实证测量她们的需要满足状态。研究者采取劣势(disadvantaged)和需要(needs)理论,以周健林和王卓祺(1999)理论架构为基础,对29位受访女工进行7个聚焦小组访谈。本研究发现社区企业就业女工面临性别、年龄、教育和就业多种劣势,处于低工资就业和就业贫困状态。个人和结构性因素使她们处于结构劣势和边缘处境。

本研究发现受访女工普遍认为衣食住行生存需要和健康是“做人不可缺乏,否则便会对人造成伤害”的基本需要,具有普及性与客观性特征,而且衣食住行生存需要是最重要需要,健康位居其次。她们对自尊、自主、同人联系、人格和道德、人生目标的主观界定复杂多样,条件和处境性特征明显。社会处境和文化传统是影响她们主观界定需要及其构成元素的重要因素。

本研究发现受访女工普遍认为就业是她们需要满足的主要途径,其主要作用是提供生活的经济来源。家庭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生活环境、感情支持、经济基础、伦理道德教育、青少年社会教化及应对突发性事故。社会保障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国家在需要满足中扮演剩余角色。受访女工普遍期望国家在需要满足中发挥更大作用,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

受访女工普遍认为她们衣食住行、健康、自尊、自主、同人联系、人格和道德、人生目标需要满足处于多样化状态。与经济改革前比,她们需要满足状况普遍有所提高。从群体间比较看,她们需要满足状况处于普通市民和弱势社群之间。与此同时,她们需要满足好坏参半,需要满足和经济改革之间存在相当的紧张,经济改革对需要满足的影响具有双刃剑的性质。个人因素和结构力量是影响她们需要满足的重要因素。本研究发现,就业和家庭无法充分保障她们需要满足,国家应在需要满足中发挥更大作用。最后,研究者对福利政策、福利服务和未来研究领域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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