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践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出。为了弥补上位法制度设计中的漏洞,解决实践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混乱的问题,不少省市先行先试进行立法创制。本报告以十个省市的地方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为样本,重点围绕销售混淆商品行为、帮助混淆行为、商业受贿行为、被指定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行为等创制条款,探究上述条款的创制背景,分析立法创制的问题,同时结合各地实践经验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进而服务于中央和地方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完善。
地方立法,立法质量,立法评估,立法实务
杨文明: 杨文明,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竞争法学、网络法学。
祁文雅: 祁文雅,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竞争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