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教育与神学院校系统是宗教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美国教育中的一个特殊领域。北美殖民地的学校教育创办之初,其宗旨本来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宗教、培养宗教人才。但在美国建国之后,美国社会的发展和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政教分离原则的规定,使宗教逐渐失去了对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控制,普通教育机构已不适合继续作为宣传神学观点、开展宗教实践、培养神职人员的场所。事实上,除了某些完全由教会拥有和管理的大学之外,所有公立大学、非教会背景的私立大学、二年制社区大学以及相当一部分有教会背景的大学都不设神学系(但少数大学,如哈佛、耶鲁等,由于历史的原因,仍然保留神学院)。虽然大部分学校设有宗教系,但宗教在这些学校只是被作为一门普通的人文学科。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研究神学、培养神职人员的任务,只能交给专门以此为目标的神学院去完成。神学院作为培养神职人员的基地,逐渐从大学中分离出来,以便在管理上、资金来源上能够继续获得宗教机构的稳定支持,神学院校成了美国教育体系中一个独特的系统。
目前,全美约有各种宗教机构设立的700多所各种名目的神学院(包括圣经学校)。这些神学院除极少数设在大学内,仍然是大学的一个组成单位外,大多数是完全独立的,与大学毫无关系。
从宗教背景上看,300多所神学院属于基督教新教某一教派,如长老会、浸礼会、卫理公会、信义会、循道会、五旬节派、安息日会等所有;少数属于新教中兼容各教派的跨宗派或无宗派的学校。美国罗马天主教会约有神学院校200多所,其余为东正教、犹太教和其他宗教等所有。
今天的神学院在世俗化大潮的冲击下,早已没有了17、18世纪教会学校的威严,神学院在整个美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因而学校的规模一般都不大。课程设置一方面体现不同的教派特点,另一方面也十分注意照顾教会的实际需要。各校的工作有着不同的侧重,例如有的重在神学教育、有的致力于圣经研究、有的着眼于传教、有的侧重于礼仪,还有的专门培养社会服务人才等。
虽然不同的神学院在神学观上也有主流派、福音派、自由派、保守派之分,但有关神学的争论并不显得十分重要,无论哪种神学院,都面临着社会多元化、世俗化对宗教基本信仰与宗教道德的挑战。在维护宗教的基本原则和伦理道德方面,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
神学院的学生在年龄上可以相差很大,这一点与普通学校的学生有着显著的不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到神学院学习的学生不外乎三种人:一是热心宗教事业、毕业后想当神职人员,准备献身教会工作的(美国教会神职人员一般要求有神学院校毕业的资格);二是对神学研究有兴趣,准备从事神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三是对宗教怀有极大的热忱和虔诚的信仰,虽不准备当神职人员或进行神学研究但希望从神学理论上系统提高自己宗教素养的人,有的人早已获得了其他专业的学位,或已工作过多年、儿女都已长大成人,但希望到神学院来读神学学位或进修一些课程。这三种人中第一类人的数量趋于减少,给某些教派造成了严重的危机。同时所有神学院中妇女、中老年人和短期进修者的比例都有所增加,多数宗教团体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
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共同克服教会人才短缺、神学院校不景气的问题,近年来宗教团体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例如,在一些大都市神学院分布密集的地区,由多所神学院组成跨宗派、教派的神学院校联合体。在这种联合体内任何一所神学院的学生都可选其他神学院的课,图书资料可以共享。这种神学院校联合体促进了宗教内部不同派别、不同神学观的交流和渗透,增加了教派间的合作与宽容,不失为宗教内部神学教育应对挑战的一种有效举措。
目前,虽然美国的神学教育和神学院校在规模和影响上均处于不景气的状况,这种局面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发生根本的变化,但只要美国存在宗教和宗教团体,神学教育和神学院校的存在就是一种客观需要。美国早期教育历史上那种围绕宗教办教育、以牧师为培养目标的不正常现象是不会再现的,美国社会的发展将会为美国宗教的神学教育和神学院校寻找一个适当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