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是提高场外交易市场活跃度和流动性的必要的交易制度。针对我国场外交易市场迫切的流动性需求和做市商制度在法律和制度上面临的障碍之间的冲突,运用商法对商主体和商行为的营利性的保护和规制的思维,强调在构建场外交易市场做市商时,应当从资金、信誉和经营能力等方面严格设定做市商资格,明确其包括价差利益、做市豁免和信息披露等权利和义务,以及通过强化行政责任来实现严格的监管,并通过卖空机制和证券救济制度的建立来保障做市商制度的运行。
证券交易,资本市场,研究报告,中国,2012~2013
蓝冰: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特约副研究员,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