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有关律师文化的话题在律师业内引起了从未有过的关注,这是中国律师业发展到今天的一个现象,这种探究文化氛围的兴起,是这个行业发展到今天的需求,同时也是这个行业开始走向成熟的表现,可喜可贺。在我收集和拜读过现有关于律师文化方面的论著后,我发现,我们在提炼、描述和建立中国律师文化的过程中,很少有人探究和分析在过往的发展历程中,我们没有或是不能尽早地注意中国律师文化的积累和建设,甚至对中国律师到底应当拥有怎样的文化体系和当今中国律师是否存在文化根底都不能达成一个基本的共识,原因在哪?以我个人之见,主要是“律师制度”这个彻头彻尾的舶来品被全盘照搬到中国后,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制下,我们该如何吸纳,如何与中国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相结合,从而创造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这个题,我们破得不深,解得不够,中国律师的精髓是什么,模糊不清;加之,在过往的发展中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规模、收入和其他的物质积累上,没有更多地关注精神财富的积累,忽略遗失的太多。
中国律师有今天,北京律师有现在的规模和业绩,更多的、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律师制度恢复后,我们还没有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更多地研究律师制度在中国究竟和人的基本权利、法律制度、国家体制有着什么根本联系,律师在国家、法律、社会生活当中应处在一个什么根本位置,扮演什么角色的时候,我们就被迅猛发展的经济大潮带到了今天。一切都是全新的,而一切又都是相对被动的。走到今天我们才有了要整理、提炼自己文化的意识,这时的我们,之所以感到有那么多的模糊和困惑,其实就是因为这个特殊的行业和这项特殊的制度所承载的使命在发展的现阶段不该被太多的经济概念所涵盖,更不该在一个个律师个体心中和律师的执业活动中被那么多“商业化”的氛围所侵蚀。面对律师执业中过度的“商业化”,我们放任的太多,我们视而不见的太多,我们有意识去抑制的太少,我们甚至乐在其中。
当我们亲眼看到律师人数猛增、队伍扩大、业务领域拓宽的时候,我们不够关注的是对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的基础教育、技能培养意识和有效的规范约束;当我们沉醉于行业每年以不低于30%的比例增长着业务创收和纳税额时,我们忽视了对数字背后成因的具体研究和分析,我们没有清晰地界定和强化中国律师作为法律人的责任和精神,我们没有分析清楚律师职业化和律师过度“商业化”的界限及利弊关系。虽然,我们在近些年开始意识到,并且开始了有针对性的基础工作,但我们已经为这样的忽略和缺失付出了代价,而且仍在付出代价;律师行业文化的积累和发展没有与律师的队伍和业务发展同步,不能不说是我们很大的遗憾;财富积累过快却没有培养精神和树立意志,不能不说是我们很大的缺失;没有抑制地让律师执业“商业化”使得行业内只有个体理念、价值和标准,而没有整体的理念、整体的价值和整体的标准;更多闪现亮光的是个体文化,而整体文化却是无光无色,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无奈;律师职业不以营利为目的是这个职业的属性之一,律师职业是为社会服务的是这个职业的天职,似乎无人不知,但这些基础之基础,一直更多地挂在了嘴上,而没有成为意识和意志融入执业当中。律师执业中无度的“商业化”倾向,使得这个行业出现了不该有的太多浮躁,当我们翻开报纸随处可见那些同行所做的连篇累牍放“狂言”的广告时;当我们从手机信息和电子邮箱中看到一封封言辞不实的自荐信时;当我们从当事人处听到一个个让我们同行汗颜的无序竞争的故事时;当我们看到法院周边林立的律师办公室的“拉客”场景时;当我们审理着一例例被客户投诉的不诚信、不尽责、乱收费等等案件时,我不禁要问:那些坚持不懈地做着上述无度的“商业化”推广和“运作”律师业务的同行们,你们想到过、做到过、规划过在你们前行中应当具备的职业化所需要的一切吗?特别是一些已经熬到“资深”的同行们,面对后来者,想过让他们怎样职业化,而不是“商业化”吗?律师职业是一个谋生的行当,但是,在无所限制的“商业化”的侵蚀中,如果不择手段地赚钱成为律师行业的普遍风气,如果“今年挣了多少”也已经像当年北京人的口头语——“吃了吗”一样盛行,就不能不让我们担忧了。律师行业的每个从业者都需要有一条道德底线,一条与人格、信念、意志有关的,在某些情形下必须不惜代价守住的底线,如果没有这个底线,律师和律师行业就会弱不禁风,就会经不住冲击,就会没有根基和定力,就不会有我们期待的那份尊重。这样的状态所反映出来的许多东西,实际就是现在行业“文化”和个体“文化”的再现。构建律师行业在道义上的正当性、道德上的认同感,克服和抑制过度的“商业化”,既关系到每个律师的长远利益,又关系到行业发展的百年大计,无法回避,不能忽视。重视和积累了这些,其实就是重视和积累了文化。
克服和抑制过度“商业化”的前提是律师要有作为法律人的职业理念和执业素养,我们要在律师职业的价值观中明晰律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职业认知感、规则意识感和自豪感,以此来抵制和割除律师就是为了“分金银,争荣辱,排座次,划地盘,搞分裂”的恶名声。
克服和抑制过度“商业化”的重要手段是在行业内建立透明的、让人信服的、经得起检验的、体现律师本质和文化的评价机制。应当说一直以来律师行业评价机制的单一,也是律师文化难以形成和无法积累的又一原因。长期以来,对律师的评价要么过于“政治化”,要么过于“商业化”,没有建立一套遵循律师本质的,符合律师职业特性的,可以度量律师道德和执业水准、素养的评价机制,使得我们常常会看到评出的典型处于在业外树不住、在业内不认同的尴尬状态,当然这与律师在国家和公众心目中的价值、作用、美誉度和被人尊重的程度有着重要的关系。
信念、意志、情操、修养和制度体系是可以让人感知、思考的,也是可以被激励、被凝聚的,是可以延续和传承的文化根基,我们应当有这样的文化体系,身为律师,我们应当创建和拥有这样的精神家园。
律师朋友们,我们在紧张、疲惫和艰难地快速前行中停一下脚步,进行一番思考和反省,尤其花些精力来探究一下这个行业到底该有一个什么样的文化体系,我以为是值得的,因为这样的探究不但能使我们清晰自己,更重要的是能够让我们规划未来。培养、归纳、凝聚、弘扬最终传承我们律师行业的文化,是我们规划未来的重要内容,北京律师不仅要有宏大的队伍、杰出的人才、优秀的业绩,还要有让党和政府及公众放心、可信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水平,我们要去积累像北京这座古城一样厚重的文化根基。为此,我们值得努力,为此,我们还需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