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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写诗”:一种必要的精神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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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手星星诗刊社面向全国征集农民工诗歌作品,除了奖金外,还以入户深圳为奖励。不料,此举竟遭到了一些非议,有的说,这是“城乡二元体制下的矫情虚伪”;还有的说,这是“物欲文化对纯洁诗歌的玷污”。而在我看来,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做法其实体现了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对农民工进行的必要的精神文化补缺。

时下,农民工的文化生活非常单调。在条件好一点的企业,集体宿舍里有电视机,他们能通过看电视获得一些乐趣,补充一些文化信息。而住在简陋的临时搭建的工棚里的农民工,他们主要的业余生活就是打牌,有时到录像厅看看录像。真正注重学习文化知识,能够写出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的农民工极其稀少。缺乏必要的文化氛围,缺乏自觉的文化修炼,制约了农民工的人格成长。缺乏必要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生活情趣,又制约了农民工技能上的突破和素质的持续提高。同时,推进城市化,最重要的标志就是让农民进城,农民工要真正融入城市,也需要精神文化上的提升。

改进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归根到底靠农民工群体的文化自觉,而在促进农民工文化自觉的过程中,政府应发挥好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所以,看到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农民工诗作实施奖励政策时,笔者不禁眼前一亮,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入户深圳的农民工的素质,而且在鼓励农民工学习进步方面,为全国各个城市开了个好头。诗人刘虹说:“此次诗歌大赛的初衷是为了激励农民工重视自己的文化生活,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就是说,深圳市的上述做法,不是一般性地表达政府、社会对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关心、帮助,其深层意义正在于激发和调动起农民工群体的文化自觉。用“打工诗人”郑小琼的话说,就是把以往的向农民工“送文化活动”和农民工被动性接受的“文化救济”,转化为真正有利于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主动性融入的文化活动。

农民工背井离乡,在城市里打工,其心理活动、精神世界与城里人有所不同,需要通过文学作品来反映农民工的真实感受,并引起农民工群体心灵的共鸣。同时,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建设者,他们在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的实践中有丰富的创作素材,把这些素材加工成文学作品,既可用以对农民工群体本身进行激励,也可用以激励整个社会。所以,改进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既应鼓励农民工自己拿起笔来搞创作,也应有更多的专业作家及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民工群体之中,推出更多反映农民工生产和生活、催人奋进的优秀作品。

我国自古就有“诗言志”的说法。鼓励农民工写诗,给单调的生活增添诗一样的色彩,于流水线作业之余抒发美好的情感与追求,这真是一个不错的创意。试想,当农民工的文化涵养普遍达到了能吟诗写诗的水平,那么,我国国民整体的文明素质将进一步明显提升,“中国制造”乃至“中国创造”的品牌将更为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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