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证监会的推动下,私募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私募债券违约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违约事件背后,往往存在发行人欺诈发行等问题。对于欺诈发行私募债券的行为,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分歧。笔者认为,针对欺诈发行私募债券行为,应运用刑法解释的方法,实质地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0条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证券交易,期货交易,刑事犯罪,中国
贝金欣: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