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无论在律师事务所数量上还是从业律师人员数量上,都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态,律师队伍已经成为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稳定、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这种情况,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就日益显得重要,并被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视为头等大事。在2004年1月,中央领导人还专门对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和建设做出重要指示,从而成为我们探讨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到目前,有关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的文章确实很多,不同层次和范围的研讨会也开了不少,其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了许多好的观点与方法。但我们不难看出,已有的观点和方法大多是对现有规模所、品牌所的管理方式的研究和探讨及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观点和建议。笔者认为,探讨对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有效管理,应该是研究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建设优秀律师队伍的重要内容。因为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2005年对北京市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进行的调查,律师在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到50%以上,当然我们现在没有界定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标准,但10名执业律师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显然属于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如果我们把界定再放宽一点,那相应的比例就会更高。北京市是这样,全国的情况也应当如此,所以说小规模律师事务所无论从律师事务所的数量还是从业律师数量上,都是很大的群体。
从实际情况来看,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的执业载体,规模的大小都有存在的必要,这就像医院一样,既要有大规模的专科医院不断攻克医学上的难题和尖端技术,也要有众多的基层、社区医院满足百姓日常的医疗保健需要。古语所说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就是这个道理。但如果我们按照管理一个很大的规模所的要求去管理一个执业律师不足10人的律师事务所,显然缺乏针对性,或者说这种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很难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面对现实中存在如此众多的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如果我们不能对其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对整个律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和律师行业形象的树立显然不利。现就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问题,进行如下的初步探讨,供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及律师同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