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法律援助地方立法的综合考察——以重庆和深圳地方法律援助立法为例
在线阅读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2022年1月1日颁布实施,新法的颁布意味着各地方原法律援助立法亟须修改。《法律援助法》提出了国家责任概念,这意味着各地方法律援助立法需要紧扣这一新的立法指导思想,在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以及经费来源和保障上作出相应的调整。本报告立足于《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法规文本,分别比较它们在援助范围、程序和经费保障三方面的异同以及它们和《法律援助法》之间的差异,梳理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和次发达地区法律援助立法在文本、理念、目的等方面的异同,进而提出新立法应完善的方面,从范围、程序和经费保障上改善现行立法的不足和滞后。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