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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传奇与神话原型——兼论文人创作与民俗文化的关系(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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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传奇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也许不能同唐诗在中国诗史上的地位相提并论。但如果称它是我国叙事文学发展的一个高峰,却似乎并不过分。鲁迅先生对它的概评,至今看来依然十分精辟:“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1204345“叙述宛转,文辞华艳”、“始有意为小说”,指出了唐人小说创作在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不同于六朝小说之处。而所谓“不离搜奇记逸”,则指出了唐人传奇与六朝小说的共同之处和相承关系。唐人小说之被称为:“传奇”,即与此有关。

确实,唐人传奇与六朝志怪志人小说同样都有“搜奇记逸”的特征。这个特征就决定了它们与叙事文学的源头——神话,以及活跃在民间口头的传说故事之类有着直接的、十分密切的关系。唐传奇正处于文人对民间口头传承的神话、传说、遗闻轶事从仅作记录向自觉创作过渡的阶段。一方面是沿着旧轨相当忠实、质朴无华地记录;另一方面又不满足于这种记录而意欲有所增删、有所发展、有所变化、有所创新。这躭使我们从唐人传奇中既能看到许多神话原型的再现复映,又能看到它们的种种变异。对此类现象进行探究,或将有助于我们了解并把握唐人文化意识、创作思想,以及文人创作与民俗文化关系的某些方面。唐人传奇作品中,涉及到的神话原型不少。

在中国古代神话中,龙(以反与之形状类似的蛇)的形象占据极为显著的地位。一些重要的大神,如伏義、女娲、共工、轩辕、祝融,以及文化英雄如鲧、禹等,往往不是“人头蛇躯”,便是“人首龙身”。在长期的文化传承中,龙逐渐获得公认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极力以“龙子龙孙”自居,以此证明自身君临一切的权威。而且时至今日,凡乎整个中华民族也还都乐意称自己是“龙的传人”。当然,今人心目中的“龙”已不是一个实体而仅仅是一种象征而已,不可与古人,尤其是不可与原始先民的信仰相混。但从用词的相同,依然可以看出其一脉相承的关系。

比如,远古神话中的龙(蛇)神有着种种行为和事迹,但在这类故事中,有一个重要的母题,躭是他们往往与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之中,有的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治水英雄(如鲧、禹治水,女娲在水患后用芦灰加以堙塞等),而有的又是掀起水害的恶神(如共工“振滔洪水”,共工之臣相鲧,“禹湮洪水,杀相鲧”等)。正因为龙(蛇)神与水的关系十分明显,所以有的学者认为龙就是带来雨水的云或闪电;有的学者认为龙是某种生活在水中的动物;也有的学者认为龙就是大水冲上岸边时的层层翻滚的波浪。而在唐传奇中,那些具有龙(蛇)形象的神怪,也往往就是水神。

《柳毅传》、《灵应传》、《刘贯词》、《张无颇》等篇,都提及处于水底的龙宫和居住在那里的龙形的水神。唐传奇中这些具有龙形的神,与它们的神话原型一样,都具备呼风唤雨的能力和掌管人间雨情的职责。

由于想象的发展和推演,从龙能行雨的笼统说法而连及其他许多问题的故事,便出现在唐人传奇之中。例如《续玄怪录》中《李卫公靖》篇,其中的龙这种神话原型,不但取得了人的外型,而且它们的生活和所受到的制约,也明显地人间化、社会化。封建社会的等级和律法制度已多多少少地映射到龙的生活中。这个故事中的龙其实已成为封建社会里掌管某种职守的官员。这可以说是唐人给口传神话打上的时代烙印。

远古神话中的龙(蛇)常常与宝珠有联系。“龙(蛇)十宝珠”逐渐形成稳定的结构模式,而成为一种神话原型。这种原型在唐传奇中也时有所见。

上承六朝志怪小说传统的唐人传奇,还很明显地依循着种种不合逻辑的神话思维。许多作者津津乐道关于“龙”的种种传奇故事,这也可以说是当时广大民众对于“龙”故事兴趣浓厚的一种反映。口传神话不仅给文人创作提供了许多材料,而且促进了他们的想象和思索。龙的神话原型在唐人手中已经一定程度地成了他们别有寄托、别有宣阐的文学意象。唐人固然还相当尊重甚至信仰着龙,但他们也已自觉不自觉地开始以打着时代烙印的主观意识,去看待、驾驭乃至改造这个神话原型,从而使神话素材获得愈益浓厚的人间生活色彩,龙已具有更多的人间气息和人情味了。而有关龙的神话传说,在唐以后的文学创作,例如许多话本和戏曲作品中,正是沿着这个方向继续演进的。同时,文人对有关问题系统深入的思考及其创作成果,又必然会反馈到民间,使这一类神话辗转地反复地得到流传和丰富。

人与异类(动物、植物或其他物体)形体的相互交换,是构成远古神话的一个重要情节因素,也是一种重要的神话思维方式。

远古神话中,有的神本身就具有兽形外貌,除了上述所提到的与龙(蛇)的外形有关的神外,仅《山海经》一书中,所提到的具有其他动物形状的神就还有不少。如人面马身的禺疆;虎首人身的疆良;八首人面虎身十尾的天吴等等。此外,《绎史》引《帝王世纪》说炎帝神农氏人身牛首,而干宝《搜神记》中记述盘瓠是犬形…………认真翻检一下,这种人形与兽形混杂的神,在中国远古神话中可谓数量可观。

除了人与异类在外形上的天然混杂外,神话中人和异类的关系,还表现在神人能变为异类。如盘古“垂死化身”,肢体变成大地山河。炎帝之女变成精卫鸟,炎帝又一女死后化为瑶草。在关于蚕马的神话中,女子与马皮一起变化为蚕。有的神虽未明确说能变为异类,但却能与异类随便交流,如《汉书·地理志》说伯益“知禽兽”,《后汉书·蔡邕传》说他“综声于鸟语”,可见他既了解禽兽习性,又能通鸟语。《山海经》中还不止一次描绘过长相奇异,具有某种动物本领的形象,如灌头国、长臂国、厌火国等等。

这种神话和神话思维模式影响于魏晋志怪小说,便造成大量变形故事,而其流风余韵延至唐代,又使唐人传奇中充满了这一类由人与异类形体互变的神话情节素引起的异闻奇事。甚至可以说,如若撇除“变形”这个关节,许多唐人传奇作品之“奇”就会变得黯然失色,甚至荡然无存,有的连故事本身都将无法成立。

在唐传奇中,与人互变的禽兽很多,人可以化为虎、变成白鹤、变狐、变狼、变鸟、变鱼,反过来,猿猴、狐、狼、鸟、鱼乃至驴、牛等等,也都可以变成人形。不仅动物,植物中的树木花草,物件中的水精、笔、骰子、漆桷、铁杵、钉台瓦甑之类,也可以化为人形,说人话,甚至吟诗作文。诸如此类的例子在唐人传奇中可谓举不胜举。

唐传奇中这种人与异类的互相变形,显然源于古代神话的原型。但我们又看到了唐传奇与神话原型的不同特点。这些变化,显示出唐人传奇在神话思维模式之外的理性思维成分,或者说唐人思维在现实性和理智性方面有所增加。唐人传奇既有继承神话思维模式、保留神话情节素的一面,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对自身与自然的认识均有所深化,因此即使在这种以传达奇闻异事为中心的故事中,也无可避免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尽管这种反映是相当微弱而曲折的。

历来人与异类相通、变形的神话,表现得较多的一种模式是人兽通婚,唐人传奇似也并不例外。唐人利用这一神话原型创造了许多凄婉动人的爱情篇章。其中最脍炙人口的莫过于《柳毅传》和《任氏传》。

我国远古神话中人与异类通婚的情节因素,如高辛帝少女嫁于狗化身的盘瓠,禹娶涂山氏之女等,均广为人知。神话中这类情节因素的出现,似乎与原始社会不同图腾的氏族及部落之间的通婚有关。在后世的民俗文化长流中,人兽通婚始终是极受青睐的重要题材之一。

唐人传奇中,利用变形与婚姻两大内核构筑起来,却使之承担更多更大的社会意义的作品,出现得不少,使存在于唐时民俗文化中的这一神话原型得到了新的生命,从而对后世的文化(包括上层文化和底层文化)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文人创作与民俗文化就是这样一种相互滋润、双向交流的关系。

在唐传奇中可以见到遗迹的神话原型,除上述龙的形象和变形模式以外,还有多种。比如远古神话中有关“人祭”、“寄生”之类的情节,便屡屡在唐传奇中复现或部分复现。这些作品既明显地有神话原型的存在,又打着时代的烙印。

唐人传奇正处于中国古代叙事文学走向成熟和繁荣的重要历史转折点上,因此可以说它非常典型而突出地表现了在传承基础上的创新,表现了源于神话原型而又突破旧有框框的特点。唐传奇一方面从古代神话(包括由于口传而留存于当时的神话传说)汲取营养,一方面又给后世的文学,特别是小说戏剧,提供了十分丰富的原型和素材,这只要看一看宋元话本、元明戏曲直到清代和近世小说的创作情况,就可以一目了然。因此笔者认为,在梳理中国文学史,特别是叙事文学发展的历史轨迹时,应该十分重视体现了文人创作与民俗文化双向交流的唐人传奇。

(原载《民间文学论坛》1990年第4期,全文12000字,强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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