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坚持确立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在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握粮蔗等农产品价格放开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增加投入,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大搞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积极创办农业基地,不失时机地推行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力,逐步形成了农业生产企业化,经营集约化,服务社会化,技术科学化,农工技贸一体化的农业发展新路子;同时,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速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经济实现“五个转变”:即从以农业为主向以工业为主、三大产业协调发展转变;从自给半自给的封闭型农业向全开放的外向型农业转变;从产品农业向大规模的商品农业转变;从低效单一的农业结构向高效灵活的农业结构转变;从分散的传统型农业向基地型的现代农业转变。
——农村经济向工业化过渡,三大产业结构趋于优化。全市农村工农业产值(现行价,下同)与农业之比,从1978年23∶77,到1993年变为79∶21,工业经济占了主导地位,农村向工业化迈进;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农村三大产业结构从1978年的57∶31∶12变为1993年的15∶75∶10。
——农业产值增长,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增加。1993年农业总产值达28.45亿元比1978年增长5.7倍;1993年经联社和经济社两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1.95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达2479元,分别增长了7.6倍和11.8倍。
大宗高效农产品大幅增长,农业商品率提高。1993年蔬菜总产达57.24万吨,比1978年增长4.5倍;水果总产27.13万吨,增长9.2倍;畜牧总肉量7.65万吨,增长2.4倍;水产养殖总产3.37万吨,增长3.4倍;农业商品率达76.3%,提高了42个百分点,其中果、渔、畜禽商品率分别达到84.6%,88.5%,81.0%。
——农业科技不断发展,生产率和创汇提高。通过引进和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农业科技含量迅速提高。据有关专家测算,东莞市科技对农业的促进作用已达到40—45%。1993年农业劳动生产率为12979元,比1978年提高11倍;土地产出率为2553元,提高6.7倍;农业直接间接创汇一亿多美元,提高了3倍,其中直接创汇5800万美元,外向型的农业产值占了25%。
——规模经营农业迅速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增加。农业的规模经营基地已发展到4987个,种养面积26万亩,生猪、三鸟的规模经营产量分别占全市总量的65%和85%。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量中,1993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98.1万千瓦,农村用电量27亿度,分别增长38倍和46倍;农业用地亩平化肥使用量136公斤,增长了54%。
十五年来,东莞农业走过的是一条以市场为取向,以效益为核心,以现代农业为目标;坚持改革,不断调整,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求发展的路子(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