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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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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前,东莞市是个典型的农业县,主要经济收入来自农业,市民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较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多,没有土地流失的现象。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非农建设用地量激增,土地管理机制没有形成或不健全,一度出现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这段时期耕地锐减,用地失控,1978年至1987年间,全市耕地减少了30万亩。为扭转这种现象,使土地管理走上正轨,市政府于1986年成立了国土局、主管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土地和土地资源,各镇区也相应建立国土所,主管该镇区范围内土地管理工作。

国土管理机构自建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地管理,使国土管理工作走上法治的轨道,并积极进行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维护了国家的政策和利益、防止土地的流失,培育和规范了地产市场。主要做法如下。

首先,先后多次组织较大规模的非农建设用地的清理工作。对1986年前未登记报批的非农用地依法清查处理。通过清理,遏制了乱占滥用土地之风,促进各级国土管理机制的形成,同时增强了全民的国土观念,提高了土地意识,为依法管理土地打下思想基础,为国土管理走上正轨迈出了第一步。

第二,采取“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措施,有效地保护耕地。为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非农建设用地实行指标控制,尤其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同时,对全市的土地利用进行了总体规划,充分利用荒山、荒地、河滩、海涂开发了大量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土地。多年来,虽然各类建设用地不断增加,也占用了相当数量的耕地,但全市耕地基本保持消长平衡。

第三,全面抓好用地的供给与调控工作。为保障国家和省市的重点建设用地,保障交通,能源和原材料生产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国土部门全力投入征用拆迁工作。先后完成了广深珠高速公路、广深准高速铁路、广梅汕铁路、东深供水扩建工程、市新城市中心区、东城中心区等项目和一大批乡镇工业用地的征地工作,有力地推进全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1987年以来,为各类建设提供了12万亩的用地。由于抓好了用地的管理与调控,乡镇工业的崛起,交通建设的成就,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令世人瞩目。

第四,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和发展地产市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结合本市的实际,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做法一是坚持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规范搞活二、三级市场,二是建立土地价格体系,在加强土地出让价格管理的同时,促进土地转让价格机制的形成,三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自1992以来,该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面积占总用地量的比例逐年增加,至1994年,这一比例上升到65%,今后,除一些市政建设和公益事业的用地外,其余建设用地也将实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改变了过去那种捧着土地这只金碗还要讨饭吃的状况,使政府应得的收益有了保证,国土的开发已进入资产的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同时,也使房地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东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第五,加强土地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国土机构建立以来,主要抓好几项基础工作,一是开展全民国土观念教育;二是完成土地资源调查;三是做好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地籍管理网络;四是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五是加强测绘、地名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基础工作是国土管理中的一项庞大系统工程,其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抓好了基础工作,使我市土地管理日臻完善、大大地提高了对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广大市民土地意识的提高,并对东莞国土进行了全面、统一、依法、科学的管理,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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