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同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都是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并发挥他们的集体智慧,切实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统一起来,学校教育目标和基本方向以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参照,使学校的广大师生员工都参与到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这三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三者有交叉的环节但是又不是完全包含的。实践中,这三者之间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完善高校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具体说来,信息公开是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基础,任何人如果对学校基本的信息都不了解,置身事外,那么也就成了高校发展中的“旁观者”,必将影响高校民主政治建设。因此,要想实现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就必须做好信息公开。党委领导下的高校管理体制决定了高校党建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也表明了党务公开对于校务公开包括其他事务领域的公开起着引导、示范、带头作用。因此党务公开是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深入发展的前提条件。此外,在三者关系中,信息公开面向校内和校外,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则主要面向校内,党务公开侧重决策,而校务公开侧重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本章主要对党务公开进行专题论述,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分别在后面章节进行阐述。
列宁曾指出:“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推进政务公开”提上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从“逐步”到“积极”的调整表明党务公开已经成为党的建设和发展的一项战略行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信息通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透明,使党内信息能够畅通无阻地进行流动”。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从“尊重到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到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表明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已经上升到制度建设层面。同时明确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公开制度”。将党务公开作为四大公开之首足以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党务公开的重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也再次进行了强调和阐述,进一步强化了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保障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是党的生命线。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破坏党内民主,党内决策、执行和监督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党规确定的程序和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201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因此,要求我们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得出现没有约束的权力,也不得有不受党内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内监督是确保权力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