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各种文学体裁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中国历代文论家对各种文体的特点做了那么多的、不同角度的阐述,却没有建立起“文学”的完整的观念。本世纪初倡扬文学变革的人们仍然没有建立起“文学”的整体观念。梁启超等人有“诗界革命”、“文学革命”、“小说界革命”、“戏曲革命”的提倡却并没有树起“文学革命”的旗帜。那个时代有志于文学变革的人们调整了各种文学体裁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抬高小说、戏曲(当时的“小说”概念常常包括“戏曲”)的地位,把弹词、歌谣等民间通俗形式引入文学,然而,他们毕竟容忍了传统文学的总体框架,文学形式的变化被拘限在各种文体的内部。
在中国,“文学”的整体观念建立于“五四”时期。“五四”新文学的倡导者和创作者们更重视具普遍性和整体性的“文学”的性质,文学内部不同文体各自的特点相对地被忽视了。“五四”是重视文学形式的时代,新文学的倡导者和创作者把建立新的文体形式看作文学革命的重要环节,同时“五四”又是轻慢文体形式的时代,在文体解放的浪潮中,新文学作者依仗新的文学信念与文学思路搅乱了旧有文学的“谱”,以模糊各种文体的界限来实现文学整体的变革。
这样,从“五四”开始,散文与其它文学体裁一样,胶合在现代文学的整体格局中,我们很难离开文学整体的发展变化而对这一种文体做单独的探讨。
回溯新文学的源头,在小说与诗这两种文体的革新过程中,都曾把“散文化”当作文体解放的重要环节。
小说与诗分别以“未成篇”的和“放大”的形态“挤”到散文的领地里来了,散文接受其它文体侵入的过程也是它便利地、无拘束地向其它文体扩展的过程。于是我们便能理解:为什么新文学倡导者们较为重视小说和诗,而创作实绩中收获最丰的却是散文。
与其它文体相溶相依,正是散文的“自由”属性的一个表现。文学的领地里,散文处于四周边缘的位置,它从各个方向环拱着占据中心部位的小说、诗歌、戏剧,在衔接交错处形成了许多相互渗透、相互重合的交叉地带。散文虽“边缘”,却拥有可供自由穿行的辽阔空间。散文的外缘边界同样呈开放状态,向“非文学”的领域敞开着。
“五四”时期散文的发展确如朱自清所描摹的:“绚烂极了”。新文学各种体裁互相接近的趋势,使得作家们在文体选择上不必拘守于专业性的分工。在这段文学行进中,小说家不一定写诗,却一定同时写散文;诗人不一定写小说,但也同时写散文。因而,出现了这样的值得注意的现象:在“绚烂极了”的散文背景下,我们几乎指认不出一个专门的第一流的散文家,而那是一时期有影响的作家,却又都同时兼具“散文家”的身份。具体到一个个同时写作各种体裁作品的作者,以散文体现自己创作水平的大有人在。这当然与散文这种自由的文体形式较能容受艺术组织力的欠缺有关。中国文学家在艺术组织方面的能力向来较为薄弱,而“五四”时期的作者中很少有在艺术经营方面下过大气力的。那时不是有过“写”还是“做”的讨论吗?“写”的见解明显地占了上风。“五四”新文学作者很看重直觉与灵感,冲动与想象,甚至把这些等同于创作的随心所欲,随心所欲便容易得心应手,文体能力尚嫌薄弱的作者很自然地会倾心于散文这种文体特征最为模糊的文体。事实上,写小说、写诗显得才力不济的作者,写起散文来却可能绰有余裕。“五四”以后散文的兴盛原因中包含有作者们贪图它容易组织的负面因素,它的兴盛是以“牺牲”其它文体为代价的。
尽管写作过程往往带有即兴性与随意性,“自由”的散文却几乎成为“五四”时期最富形式感的文体。在不少作者的笔下,它比同一时期创作的小说、诗歌具备完满的公式因素。这当然因为散文这种“自由”的文体对形式的要求较低,不象小说那样向作者要求叙事结构方面的技巧手段,也不象诗歌那样向作者要求营造意象的想象力和诗性表达的特殊方式。更重要的原因是“五四”新文学作者很容易地便找到了实现艺术性散文艺术构思的关键:情感和情调。散文这种文体公式本身所具有的伸缩张力使“五四”作者比较容易实现情感的艺术表现,渲染出情感的氛围,将情感转化为艺术形式。情感的独白与对话成为对世界的直接观照方式,甚至能构成散文“文本”的自觉。
不同于小说、诗歌、戏剧在从古典形式向现代形式转变的过程中都走过一段艰难的探索的路,“五四”散文几乎一开始就实现了现代性文体的表现功能。“五四”散文无拘无束地向不同方向辐射、倾斜,同时,随着典范性作品的出现各类散文又分别在自由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规范模式。文体形成与演变的过程本来就是在自由与范式之间迂回徘徊的过程。
在“五四”时期崇尚“真”的文学气氛中,作者们尚能接受小说、戏剧、诗歌等文学形式需存在虚构成分的见解,而对于散文,则约定俗成地拒斥虚构,常常过分地要求着从里到外的、心理的真实与事件的真实。
在“五四”时期的散文创作中,传统文人情致便有了更多的、无戒备的保留。那一时期不少有影响的作品证实着周作人的这一看法:“现代的散文的新文学中受外国的影响最少。”
(原载《海南师院学报》1992年第3期,原文10000字,参考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