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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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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书瀛主编 杜书瀛 黎湘萍 应雄执笔

社科文献出版社1992年10月初版。

文艺美学作为介乎美学与文艺学之间的学科诞生于八十年代,可以说是我国美学与文艺学发展的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本书是对这一新兴学科进行系统阐述的一个尝试。它讨论的对象是文学艺术的性质和规律,但不是它的全部性质和所有规律,而是从美学这个特殊的视角,专门考察和揭示文艺的审美性质和审美规律。

本书认为,文艺的审美性质渗透在文艺整体的所有方面,贯穿在文艺的全部有机组成部分之中,是文艺之作为文艺而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的最富特色的性质。文艺的审美规律也在文艺的全部运动形态和运动过程中表现出来,并且贯穿于文艺活动的始终。因此,本书对文艺的组成部分和运动形态,即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本文)和文艺接受的审美性质和审美规律及其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进行了颇有创意的辩证的论述:创作美学(第一编)阐述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创造活动的根本性质的主要规律,其中对“生产性的审美活动”和“消费性的审美活动”的区分尤富创见。把文艺创作作为一种审美现象来研究,将审美价值的生产和消费看作文艺创作的主导和目的,并以审美价值为核心融汇其他价值(如认识价值、道德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是对以德论文模式的突破;作品美学(第二编)是对审美价值的物化形态——作品本文进行美学剖析,将作品本文看作凝聚着艺术家人生智慧的“第二生命”,对人类特有的这种生存智慧——“审美智慧”的特性以及它化作作品后的形状面貌风格等的剖析,时有新见,予人启发;接受美学(第三编)阐述文艺接受作为一种审美活动过程的特性和规律,其中关于“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权力与知识意志,接受美学与文艺民主等问题的讨论,是以往文论鲜有触及或视为禁忌”的,不失为一家之言。本书将这三个部分(创作美学、作品美学和接受美学)有机联系起来,试图对文学艺术进行全面的、完整的美学透视,在建立自己的理论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

八十年代是理性觉醒之后充满了创造欲望的年代,在充满戏剧性的美学和文艺学研究领域,尤其如此。一方面是继续探讨或修订五十年代以来的美学和文论问题,另一方面则试图突破旧有的模式或者干脆抛弃旧说,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各种美学与文艺理论体系都在徘徊和蕴酿。这本著作虽然问世于九十年代,却也蕴酿于那个时候,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带着那个时期所特有的探索的热情和局限,但它的从美学的角度去系统考察文艺创作现象,开创了一个新的视角,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有自己独特的理论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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