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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义公案小说的演化及其在晚清繁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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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侠义、公案小说,原分两途。至清代后期,二者合流,出现了大批公案侠义小说。

公案小说始终在老圈子里徘徊,即使在它的“黄金时代”也只是大同小异的模拟抄袭;侠义小说至《水浒传》、《随史遗文》而极,此后纵有波澜,亦成强弩之末;二者均思变迁。在现实生活中,地方官遇到的已不仅是一般的单个的奸夫淫妇和小偷小盗,而是越来越多的蓄养打手(拳师、保镖)的恶霸、桀骜不驯的绿林好汉和成帮结伙的秘密会社、起义队伍。读者不满足于读、作者也不愿意再写过去公案小说的老套。于是,清官的对手便从一般的、单个的流氓土匪扩大到有武艺的大盗和群体的反抗者,单凭吏役就难以解决问题,势必需要本领更为高强的英雄的帮助才能制服他们。中国的老百姓最大的希望是生活在一个执法公平的清官世界里;一旦受人欺凌和遇到困厄时又有侠客来解救他们。公案侠义小说正是在上述诸因素的作用下和土壤中产生——合流。

《施公案》问世,是中国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合流的标志。《施公案》今存庚辰(嘉庆二十五年)厦门文德堂刊小本,载嘉庆戊午(三年)序文。据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可知施公故事早已在民间流传。《三侠五义》虽于光绪五年出版,但道光时期的石玉昆已因说唱这部小说而享盛名1201724。《彭公案》较晚出(光绪十八年),但其故事的形成似在《施公案》之前。从人物的情节的衔接、发展等方面看,《施公案》颇有些象《彭公案》的续集。。《永庆升平》(前传)与《彭公案》同年刊行。作者郭广瑞《自序》说明了这部小说的成书过程。

公案侠义小说,所叙不外一个清官(或名臣大僚)统率一群侠客,微服私访,查办各种案件,剪恶锄奸,除盗平叛的事。在这里,清官和侠客都较前有了很大变化。首先,清官的忠君色彩大大加浓,爱民思想相对淡化。《施公案》第三十回写清官施仕伦劝教黄天霸道:“尽忠岂能顾众!”这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清官的主要任务,渐由为百姓的折狱断案、伸冤雪恨,发展为直接维护王朝的除“盗”平叛——镇压一切反抗官府的力量。其次,侠客的义重于生的观念被忠高于一切的思想所代替。宋江私放劫官银的晁盖而丢官,花荣救宋江而落草;秦叔宝为全友性命而烧捕批,王伯当因尽友义而与李密同死。《隋史遗文》中一再强调:“以他的死,为我的功,这又是侠夫不为的事。”(第三十一回)把朋友之义看得高于一切。而《施公案》中的黄天霸投降官府以后却反过来亲手杀死了曾经歃血为盟,誓“同生死”的结义兄弟武天虬和濮天雕等,说:“为施公难以顾义。”“既为县主,难顾友情。”(第六十五、六十六回)这便是重忠弃义的例子。他们虽尚存济困扶危之绪余,但总的倾向已不再是“济人急难而不矜其功,时犯法禁而廉洁退让”之士,而成为主动“改邪归正”,为王前驱和故意炫耀自己武艺,以博皇帝重用的名利之徒。

公案侠义小说的内容为什么在这个时期会有这样的变化?它们的思想价值既不高,艺术上除个别作品外又都很粗陋1201725,为什么能长期在民间广泛流传,受到群众的欢迎?仔细考察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

(1)清代自嘉庆以后国势转衰。统治阶级奢侈腐化,大小官僚贪污成风,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反抗斗争不断爆发。而这时清王朝因承平日久,武备废弛。其正规军——八旗军和绿营军都腐败堕落,缺乏战斗能力。据《清仁宗实录》记载:八旗驻防军久不操练。有一次嘉庆至杭州阅兵,八旗兵箭箭虚发,甚至有人从马上掉下来(卷三八,嘉庆四年正月)。绿营兵的情况更糟。他们与起义军相遇,常常一触即溃。统治者面对这种情况,便一方面转而重用各州县地主武装的“团练乡勇”;另方面在剿的前提下,更加注意做起义队伍中的策反工作。而且在以上两方面都收到了明显的实效。咸丰、同治皇帝用曾国藩湘军和李鸿章淮军围歼太平军和捻军,又招抚张嘉祥(后改名国梁)、李昭寿等反攻太平军,使革命事业遭受严重损失,这便是最突出的例子。公案侠义小说中的卢方和丁家兄弟,以及黄天霸,贺天保之流人物,便是这种在封建统治者的策略转变下地主武装和变节分子起而效忠王室的社会现实的反映。这就是说,公案侠义小说这种内容上的改变,是适应清王朝的政治需要而出现的1201726

(2)但是“适应清王朝的政治需要”,可以成为公案侠义小说内容改变的动因,广大群众的喜爱,才是这类作品兴旺的主要原因。

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地主是对立的统一,即矛盾的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高明的统治者制定和施行给予人民勉强生活下去的法律和政策。但是许多权豪势要则常常不满足于既定的利益,凭借自己的地位(包括关系)和权势,贪得无厌地攫取更多的钱财和女色,享受极度荒淫奢侈的生活;社会上大量抢偷奸淫的盗贼棍骗,也时时侵害着普通百姓的生命财产。而各级衙门中,多数又是贪污受贿的脏官酷吏。在这种情况下,清廉公正的官吏为之折狱断案、伸冤雪恨,行侠仗义的侠客出来济困扶危、惩恶除奸,一方面固然可以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另方面也给人民带来了直接的好处。小说所表现的这种思想虽然并不高明,然而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代表了平民百姓的理想和愿望,它是黑暗社会里无数受害无告的人们拯救苦难的心灵的寄托,因而投合了最大多数民众的口味。

那么,群众又为何乐于接受作品中所写的除“盗”(人民起义)平叛的内容呢?

一、每当一个新的王朝建立之后,总是极力标榜自己是“膺天命之正统”,宣扬自己的正确、合法性和无上的皇权,指斥别的反抗者为作乱的匪徒而进行坚决的镇压。而“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1201727老百姓中一些人受统治者的蒙蔽,分不清哪些是真正的强盗,哪些是打倒贪官污吏、推翻腐败王朝的起义队伍,把起义队伍当作一般杀人越货的强盗来痛恨和反对;另一些人则直接受统治阶级思想的影响,认为造反就是大逆不道。因此,中国的平民百姓和民间艺人表现出某种与当时的统治阶级相同的思想意识,是不奇怪的。特别是清代经过康熙至乾隆的兴盛时期,人民更容易接受统治者的观点。

二、“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所以百姓都希望有个安定的“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而不希望出现那种“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中国的普通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1201728所以,一当有了既定的主子,便甘心做奴隶,而不愿意别人起来造反,搅乱他“安定”的生活。抱这种态度,也并非一定是觉悟不高,而是他们从经验中知道:“强盗”打输了自己固然仍做旧主人的奴隶,“强盗”打赢了也不过是做新主子的奴隶。——既然如此,何必折腾活受罪!广大老百姓渴望和平安定的生活,于是适应统治者政治需要的清官率领侠客除奸惩暴灭“寇”平叛的公案侠义小说便乘时而起。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类小说大批出现在经过“长毛”和“捻匪”之“乱”后的光绪朝了1201729

这类小说中有不少清官明敏断案的故事,表现了劳动人民的经验和智慧,饶有趣味。但同时也夹杂了许多荒诞无稽的迷信糟粕,这无疑也降低了作品的质量和价值。但这,却似乎并不影响群众阅读和进书场听讲这些故事的兴趣。这是因为:迷信观念,它既是统治阶级用以麻痹人民反抗、斗争意志,以巩固自己统治的一种工具,同时也是人们无法控制和认识自然力量,特别是被奴役者不能掌握和解释自己命运时的一种虚幻的想象和自我慰藉、自我解脱的心理机制。它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处于愚昧和半愚昧状态的人中普遍而大量地存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很少没有迷信的描写,不过在公案小说和公案侠义小说的前期作品中显得更为突出罢了。

郑振铎在总结“俗文学”的特质时曾经说过:“她是民间的大多数人的心情所寄托的”,是新鲜的,奔放的;“但也有其种种的坏处。许多民间的习惯与传统的观念,往往是极顽强的黏附于其中,任怎样也洗刮不掉。所以,有的时候,比之正统文学更要封建的,更要表示民众的保守性些。”1201730公案侠义小说大都是民间文学作品,不是文人小说。它的优点和缺点,正是这种民间文学特质的表现。

(3)清代说书业相当繁荣。以扬州、苏州、上海为中心的评话(说大书)和弹词(说小书),以及从北方农村逐渐流入北京、天津、济南等大城市的鼓书极为兴盛;此外,北方的大鼓、竹板书、子弟书、山东快书、河南坠子和后起的山东、苏北琴书,以及南方的扬州弦词,浙江南词、渔鼓,广东木鱼书,四川竹琴、相书等等也很流行。说书的内容,书场和听众,非常广泛。公案侠义小说,一般都先有故事在民间流传,经过评话家的敷衍、戏曲家的剪裁,不断添枝加叶,充实内容,最后在民间艺人说唱底本的基础上,由书商或文人纂辑,刊印成书。在这里,说书人的敷衍对作品(思想和艺术)起决定性的作用。

清代说书艺人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专为清王朝统治服务的鼓书艺人,也有特为最高统治者说书的内廷供奉。如擅长说书伎艺的石汉,曾专为皇太极(清太宗)说书六年1201731。还有人既出入王公贵要之家,又混迹勾栏瓦肆之间。如江南评话家韩圭湖曾为福临(清世祖)的内廷供奉;大说书家柳敬亭虽主要在各地热闹场所献艺,然亦常“周旋于文坛幕府之间”1201731。道、咸、同、光间王馨远、赵德璧等有名的说唱者无不在“各府第及大员之家”走动。1201733。道光时“游市肆间”,以说书享“盛名者近二十年”的石玉昆1201734,亦做过“礼王府说书供应人1201735。当然,更多的是蹀躞于城乡群众游艺场所,如张泰然、黄诚志、吴辅庭、哈辅沅等著名说书艺人都集中在北京的天桥说《济公传》、《彭公案》、《永庆升平》之类的评书1201736。他们一方面熟悉广大人民的生活、愿望,另方面也了解统治者的心志、要求。他们既受普通百姓的思想影响,也受统治阶级的意识感染。他们说书时还要注意照顾和迎合各种听众的兴趣、爱好。公案侠义小说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上的长短优劣,与它们的作者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有着直接的关系。

(4)除以上所述原因外,与侠义小说本身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也有关系。

《水浒传》问世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两派:一、以李贽为代表,揭论《水浒传》“忠义”之说,认为宋江“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1201737明·五湖老人《忠义水浒全传·序》、杨定见《忠义水浒全书·小引》、袁无涯《忠义水浒全书·发凡》、大涤余人《刻〈忠义水浒传〉缘起》、清·陈枚《水浒传·序》、顾苓《跋〈水浒图〉》等都承其说。二、以金人瑞为代表,痛斥“招安”说,力辟“忠义”论,认为对于强盗必须杀绝,不能招安;招安就等于鼓励大家去作强盗1201738。王仕云、俞万巷等都附其说1201739。连思想比较进步的王夫之也持这种观点1201740

尽管这两种说法视同水火,势不两立,但在一个问题上的认识是一致的,即都痛恨权要横行,赃宫残民。李贽说:“若不是蔡京那个老贼,缘何引得这班小贼出来?”又说:“童贯、高俅那厮,非不做大官,燕青、李师师都指为奸佞,是又强盗娼妇不如了。官大那里便算得人?”1201741金人瑞则直言“乱自上作”,谓“破国亡家,结怨连祸,皆由是辈(指高俅)始也。”1201742俞万春更在《荡寇志》里假林冲之手“惨烹高衙内”1201743。他们共同认为:惩治权奸国贼、贪官污吏,是忠于皇帝的一种表现。所以金人瑞说“以杀尽赃酷为报答国家,其能报答国家者也。”“浒赃酷首级以献其君,真能献其君矣。”1201744他们之间关于“剿”“抚”的争论,都只在统治者的思想的牢笼里翻筋斗,本质上都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在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以前,似乎谁也越不出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樊篱。袁于令的《隋史遗文》写了许多草泽英雄造反,但它宣扬的还是“好为真人扫社稷,莫依僭窃逞强粱”的思想1201745。陈忱在诸多《水浒传》评论中无疑属于最进步的一员,但他写的《水浒后传》1201746李俊等在海外立国,仍然要受偏安一隅的小朝廷“大宋高宗皇帝”封王赐爵,并“奉宋朝正朔,一切文移俱用绍兴年号”。无名氏的《绿牡丹》1201747是一部很不错的侠义小说。然它所写的也还是江湖大盗剪恶除奸,迎接庐陵王(唐中宗李显)复位,受封显贵的故事。此后则每况愈下。《儿女英雄传》中的强盗都“只劫脱些客商”,“贪图些金银”,绝不“抗拒官府”,“攻打城池”;在十三妹一片孝心的感化下,都“同心合意”地“跳出绿林”,作“安分守己”的“清白良民”1201748。《荡寇志》乃专写被权奸迫害,暂时“落草”的强盗,勾结宫军和地主武装,剿灭人民起义队伍的事。

公案侠义小说写清官带领一批“侠客”——地主武装和投诚的强盗铲恶锄奸,除“盗”平叛,正是我国侠义小说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不过,这是继承了消极方面的传统,是朝着更趋封建性方向的发展。一、以往的侠义小说是侠义之士自觉地行侠仗义;而公案侠义小说的侠士却都受朝廷官僚的统率。二、《水浒传》、《隋史遗文》、《绿牡丹》等主要写在野的绿林好汉反对奸佞、恶霸的斗争,为人民除害;而公案侠义小说则主要叙归顺的江湖英雄扫荡叛逆,为统治者弭患。三、《水浒传》虽写宋江等受招安,但他们在征辽、平方腊——立了许多大功之后仍被统治者杀害,给人以投降终无好下场的印象;而公案侠义小说中的变节分子乃无不获优赐厚赏——或升官进爵,恩宠有加;或封妻荫子,衣锦还乡。——这完全是为统治者张目,利诱造反者反戈。

所以,总的来说,公案侠义小说的价值并不高。但是,它确是这一历史时期相当突出的一种文学现象。直到清王朝覆灭,公案、侠义才又分道扬镳,为侦探小说和新武侠小说所替代。

(原载《文学评论》1992年第4期,原文12000字,王本斋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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